近日,长春市民滕女士家中因停水徒增很多麻烦,上厕所无法清理,饭菜没法做,就连儿子上幼儿园想要带个桃也只能放弃。而且整栋楼只有她一家停水,到底发生了什么?
起因:墙体裂缝维权无果
滕女士家住基隆北街与新月路交会附近的新大华府小区。
这一切的起因需要从4年前说起,“我们家是2013年入住的,入住后发现屋子里有很多地方有裂缝,超过20厘米长的裂缝有10条左右。”滕女士说,她曾跟物业工作人员反映此事,工作人员上门检查后告诉滕女士需要统一处理。“听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不少居民都在反映这个情况,他们准备跟开发商沟通一起处理。”
这一等,时间推移到2017年6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滕女士得知很多居民家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夏天嘛,小区很多人坐在一起聊天,我这才知道有的人家维修了,有的人家给赔偿了,我家却一点动静没有。”滕女士说,她后来和物业方面多次沟通,但对方始终拒绝维修,称不应该由物业负责此事。于是在物业工作人员收取物业费时滕女士便提出,“不解决墙体裂缝的事,没法交物业费。”
接着,7月14日下午开始,滕女士家被停水。
踏查:裂纹非常明显
7月15日,新文化记者来到滕女士家中,在两侧卧室的墙面上存在不少竖状的裂纹。在这些较为清晰的裂纹中,短的约有30厘米长,最长的一条从棚顶一直延伸至地面。滕女士用器物抠开一点裂纹处的墙皮,可以看到裂纹较深。由于家中停水,屋内显得有些凌乱。
滕女士的一位邻居称,原本她家也有不少裂缝。“当时发现这个情况后我家就跟物业沟通了,也是说要统一维修,大概是去年冬天给维修了。”这名邻居说。新文化记者看到,屋内墙壁上不少墙皮的颜色不一,邻居称有区别的地方曾经就是裂纹。
物业:停水不对,实属无奈
下午,新文化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一名负责人称水的确是他们停的。
“其实我们也知道,给居民断水是不对的,这是我们的错,我承认。”该负责人称,此举也是被“逼”无奈,滕女士经常拖欠物业费。“你看着记录显示,我们在2016年10月1日就曾上门收取物业费,但一直到现在她也没交。”
负责人称,滕女士提出的起因———“物业不解决家中墙体裂缝,因此不缴纳物业费”并不合理,此事应该有开发商负责。“房屋有一个保质期,本身现在就已经过期了。而且就在当时,我们物业方面也搜集过出现这个情况的居民信息,也在一步步处理。我们只是起到居民和开发商之间沟通的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自己一方的确有错,但也希望滕女士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无论如何,她不应该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却拒绝缴纳费用。”
律师:裂缝与物业无关但物业也无权停水
长春市二道区政协委员、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认为,业主房屋出现的墙体裂缝,与物业公司无关,应当由开发企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规定维修,在质保期内进行投诉的且开发企业拒绝维修的,业主有权自行维修或起诉开发企业,但是不得有装修等扩大损失的行为发生。但是,无论基于什么原因,物业公司都无权对房屋停水停电,否则应当承担因此给业主造成的侵权责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