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岁女孩悬在窗外喊救命 小区保安业主合力救人
记者 尹金钟 通讯员 黄彩华|2017-07-20 点击人数:336
社区头条

昨天,万江欧景城小区,一名小女孩爬出11楼窗外,双手紧紧抓住防盗网,随时有可能坠落 视频截图

参与救人的小区物管人员伍吉勇(左)、罗巷元(右) 记者 刘志斌 摄

事发欧景城,小女孩睡觉时奶奶外出买菜,醒来后从书房爬出窗台

东莞时间网讯 “叔叔,快来救我……”“爸爸……妈妈……”昨日中午,一段视频在欧景城小区的业主群疯传,里面一名身穿红色裙子的小女孩爬出11楼窗外,双手紧紧抓住隐形防盗网,随时都有可能坠落,下面有人大声呼喊“奶奶回来啦,不要动不要动啊”。

事情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本报记者向万江消防大队、欧景城物业了解核实得知,经过小区物业和邻居们的紧急救助,这名遇险女孩最终被救回。

现场

物业保安紧急破门救下小女孩

这段在欧景城小区业主群疯传的视频显示,小女孩身穿红色裙子,趴在狭窄的窗台上,楼下有人喊叫“奶奶回来啦,不要动,不要动啊”。

记者事后了解到,事发时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事务助理伍吉勇正好骑车巡查至此,当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通知管理处。

伍吉勇告诉记者,管理处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两组保安开展施救工作,一组保安拿着床单来到楼下,准备随时接住可能掉落的小女孩,同时也有不少好心业主拿来被子;另一组保安带着撬锁的工具,立即来到该小区11栋11楼的小女孩家,一些好心业主也在旁边协助,将反锁的门撬开,把小女孩救了出来。

小区保安和业主施救的同时,万江消防大队也接到报警电话,紧急出动。当消防大队的消防车辆驶到欧景城物业门口时,保安们已经将小女孩抱进了屋里。

参与救人的保安班长罗巷元告诉记者,小女孩下个月才4岁,事发时,可能小女孩在睡觉,奶奶出门买菜,小女孩醒来后从书房爬出窗台。虽然书房安装了隐形防盗网,但被小女孩掰开。

提醒

家长千万不要将小孩单独留在家里

万江消防专职队副队长吴志泉说,现在正是暑假期间,大人千万不要大意将小孩子独自留在家里,今年以来万江辖区已经接到3宗类似的警情,“很多大人以为小孩睡着了,出去买个菜或者办个事,把孩子反锁在家,孩子很容易因恐惧而攀爬阳台或窗口,造成坠落的悲剧”。

吴志泉提醒说,广大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在阳台、窗前和公共楼梯口攀爬、玩耍,有条件的家庭应在阳台下方安装防盗网或防护网,增高阳台栏杆,使阳台栏杆缝隙变小,在安有平窗的房间,应处理好家具与窗的位置、距离,不要放置桌椅、箱子等可攀爬的物品,避免孩子爬上窗台。

另外,大人不在家,小孩独自在家玩火,也是很危险的事情。吴志泉说,不反对加强孩子自理能力的锻炼培养,但一定要先让孩子学会消防安全常识。首先,家长要耐心传授孩子正确的用火用电常识和家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提醒孩子单独在家时,谨慎用气用电用火,即使要用也一定要注意使用安全。其次,家长要认真检查瓶罐气或直通天然气接口、接气管、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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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走开才半小时四岁男孩凌晨坠亡

父母监护不力被法院判担主责,房东承担15%的赔偿责任

2017年1月22日凌晨2点半左右,当时4岁的小文正在厚街镇某出租屋内熟睡,小文妈妈因事离开了房间。3点左右,小文爸妈一同返回该出租屋,发现小文躺在出租屋楼下的下水道旁边。小文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2017年2月,小文父母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房东,认为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导致儿子身亡,向房东索赔17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公安部门调查以及死亡医学证明,可以认定小文是从四楼房间的阳台坠落身亡的。小文爸妈在深夜将年仅四岁的小文独自留在家中外出,应当可以预见将小孩单独留在房间的巨大风险,存在监护不力的重大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另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案涉阳台的栏杆高度仅为86.5cm,未达到上述规定的1.05m。房东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法院酌定房东对小文父母的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法院认为,小文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将小孩单独留在房间存在严重过错,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涉案房屋阳台低于法定高度,房东应承担15%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房东赔付小文父母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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