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问东湖街道办:百仕达四期业委会合法换届为什么这么难?
|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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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头条
第一问:为何东湖街道办长期拖延、漠视业主维权的合法诉求?
百仕达四期东郡常年物业管理混乱、业委会不作为产生了种种影响到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严重隐患,激起了广大业主的共愤。维权业主从2015年7月至今,曾不低于6次到东湖街道办、不低于4次向罗湖区住建局通过递交诉求书。诉求书中指明:东郡目前电梯多次故障却不维修,电梯急坠曾导致孕妇流产、消防通道被占用等威胁到业主人身安全的严重隐患,而这一切都是由于十年来业委会不作为,包庇纵容物管导致的,希望引起东湖街道和罗湖住建局领导的重视,并恳求街道办和区住建局依法指导,合法解散现任业委会和并重新选举,真正履行人民父母官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可以说东湖街道办和罗湖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对原任业委会与物管处狼狈为奸,欺压业主的事实完全清楚,但对维权业主的合法诉求却置若罔闻,长期漠视甚至干扰业委会合法换届选举。
第二问:为何东湖街道办对原任业委会和物管造假同意管理费上涨一事不予追责?
2015年7月初,百仕达四期物管处突然要求上涨物业管理费。十年未曾露面的百仕达四期东郡业委会向业主提出要将每月每平方米的管理费由豪宅标准的3.7元提高0.8元至顶级标准4.5元。而且管理处与业委会互相包庇,擅自伪造70%业主同意的投票结果,激起业主公愤。520多名业主签署反对意见书抗议,虽然管理处最后迫于压力暂停上涨管理费,但最重要的是,业委会和管理处制造假的70%业主同意上涨管理费的通知书,为何对如此明目张胆的作假行为,街道和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没有任何追责和处理?这到底是懒政怠政,还是包庇纵容?
第三问:为何东湖街道办违规批准“原任业委会”成为“筹备组”全部成员?
根据《特区物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筹备组成员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组成。筹备组组长由工作站负责人担任,而且规定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业委会委员。2016年4月1日,东郡原任业委会贴出两份经东湖街道办批准的公告,一份是《关于推荐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另一份是《关于推荐百仕达四期业主委员会委员(含候补委员)候选人报名的公告》,2016年的业委会换届工作揭开序幕,原任第三届业委会成员姚枞生、丁贤杰、张泽鑫、钟洪康、韩雪元为筹备组成员。
维权业主当时就对业委会换届选举筹备组名单提出异议,称业委会直接公布筹备组名单,并未公开任何筹备组成员的业主推荐情况,且筹备组中没有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不过,维权业主对东湖街道办提出异议以及重新确定筹备组成员的诉求未起到作用。维权业主上报给罗湖区纪委的一份材料,称筹备组成员推荐过程不符合规定,要求东湖街道办指导监督,没有下文。请问东湖街道办及相关单位为何知法犯法,且在明知原任业委会长期不作为的情况下,违规批准“原任业委会”成为“筹备组”全部成员?
第四问:为何东湖街道办纵容“筹备组”自行推翻原商议结果,选举延期并将公开互投改为书面互投?
4月25日,原任业委会兼筹备组姚枞杰、丁贤杰等人在罗湖区住建局物管科、东湖街道办物管科、社区工作站和众多业主代表的见证下,在事先通知的报名截止时间下午5点,共同审验确认有29名参选被推荐人(每人须经10户业主推荐),其中原任业委会成员兼筹备组成员姚枞杰、丁贤杰、张泽鑫、韩雪元、钟洪康等人均未提交个人报名资料,且早已于4月15日会议承诺不再参加下一届业委会委员竞选。会议定于:1、5月10日晚由29名参选被推荐人到现场采用互投形式,选出10名正式候选人。2、于7月份举行业主大会决选出下一届业委会委员7人(其中正式委员5人、候补委员2人)。以上相关工作及程序依法合规,在政府部门及热心业主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完成,约定的下一步工作环节透明有序。以上会议皆有纪要、录音、照片等资料为证。
然而5月10日互投前几日,有4位业主签名,以业委会换届选举“无张贴标语”、“筹委会人数不够”等理由要求延长推荐期。东湖街道办立即以维稳为由,1、停止了4月25日基层政府部门现场确认定下5月10日互投环节;2、复函并建议原任业委会兼筹备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会自行讨论确定是否对候选人推荐再次延期。3、任由原任业委会兼筹备组由原定5月10日晚举行的现场互投改为书面互投。
原定的现场互投,是要求在政府部门和业主代表的共同监督下,4月25日审验确认的29位候选人均到现场,互相投票推选方为合法有效。后改为6月28日至7月5日递交选票后的书面互投,是所有被推荐参选人均不到现场,一切均由现任业委会兼筹备组查验统计选票并决定互投结果,完全甩开政府部门和业主代表的共同监督。
百仕达四期数百位业主持续近一年的维权申诉迟迟得不到回复,换届申请反复被延期不能顺利开展,请问为何仅仅数位所谓业主的质疑,为何就能让东湖街道办物管兼平安建设部负责人,迅速高效地以“维稳”为由,随意而草率取消原三方开会决定的现场互投环节,并任由原任业委会延期推选候选人?这到底是为了监督指导业委会换届的合法开展,还是为了推翻4月25日合法选举成果,帮助原任业委会及物管处把持换届大局?
第五问:为何对7月5日改选候选人资格核查迟迟不出结果,导致超过7月8日届满直接宣布选举失败?为何东湖街道办对业委会候选人资格造假行为不予追查?
任由原任业委会及筹备组宣布的延期后,在6月3日下午,经核算延长的5天内有62名新的候选推荐人产生,至此被推荐人的总人数达到91名。而信誓旦旦承诺不再参选,且未于4月25日按时递交个人报名资料的原任业委会兼筹备组成员姚、丁、张、韩、钟5人的名字赫然在列。
7月5日下午4:30,按照业委会的通知,在业委会办公室举行候选人差额推选。91名候选人中来到现场的不到一半。根据现场查验资料,资料齐全合格的为29人。发现17名候选人由原业委会推荐而无业主签名推荐且未提交合格资料(未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不动产权证明,提交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的印章为虚假印章),45名候选人未提交合格资料(提交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的印章为虚假印章),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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