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铜陵双星国际南楼的业主朱女士向本报反映,她的房屋多次出现墙体渗水,并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为此多次找物业解决,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这让她不理解也不满意。
朱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厨房顶部曾经在2015底年出现过渗水,向物业反映后,物业派维修人员前来处理过,没想到事隔不到两年同样位置再次发生渗水。记者看到朱女士用手机拍摄的视频和图片显示,渗水确实比较明显。
朱女士说,为了找到渗水原因,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家中受损扩大,她在向物业反映之后采取逐层查找的办法,最后发现渗水点应该是在7楼下水管道处。虽然物业工作人员也认为渗水点是在7楼的下水管道处,但是物业采取的行动比较迟缓。朱女士最后表示,作为业主从来没有拖欠过物业费,而自家的房屋出现渗水并受损,物业应该帮助及时解决。出现渗水的原因是7楼住户对排水管道进行了改造,因此物业对于住户私自改造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朱女士认为除了家中做防水的费用,渗水导致家里的损失也应该得到赔偿,但是物业将赔偿之事推得老远,这让她很生气。
10月3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铜陵商城物业管理处负责人祝女士,她对于朱女士反映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行动迟缓,态度不好的说法,表示冤枉和无奈。她向记者介绍说,在接到朱女士家发生渗水反映之后,物业迅速安排维修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但是由于查找渗水原因需要逐层排除,有的住户并不是很配合,有的住户外出了,因此排查需要时间。经过维修人员的仔细排查,最终在朱女士楼上的7楼找到了渗水点,但是由于维修必须从检修口上去拆除6楼的吊顶夹层右角封管道的墙砖,为了能尽快施工,公司人员反复和6楼业主协调并出具了施工承诺书。经过处理,目前朱女士家厨房的顶部和墙体已经不再渗水,但是为确保施工效果,特意等候一个月之后才对6楼拆除的墙体进行恢复。
祝女士说,物业会积极帮助协调导致渗水的7楼业主商调赔偿事宜。7楼的房屋是公寓,因此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当改造装修的,因此不存在物业监管失职。至于朱女士提出的家中受损赔偿应由物业负责的说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物业既没有能力承担也不在服务协议范围内,如果她对最后的协调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