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城管局就垃圾分类相关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有一条备受市民关注:拟对生活区楼层撤除垃圾桶,居民在集中设置的分类投放点投放生活垃圾。
据南都与奥一网最新一期民调显示,不少深圳小区目前并未实行生活区楼层垃圾撤桶,工作人员坦言此举难度较大。不过,民调显示,五成多受访市民表示能接受这一规定。同时,也有一些小区顶着压力撤除楼层垃圾桶,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功。市城管局介绍,去年有34 78个住宅区(城中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考核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按1%的权重实施。
新条例拟要求楼层撤垃圾桶
据介绍,由于住宅区楼层设垃圾桶不利于垃圾分类投放环节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楼层撤桶,要求居民在集中设置的分类投放点投放生活垃圾,解决楼层投放难以监管、难以取证的问题。小区楼层垃圾撤桶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减轻物业保洁压力,确保消防安全。深圳不少新建住宅区已经取消楼层垃圾桶,楼层撤桶具备实施的条件。
深圳于2015年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对家庭厨余垃圾暂时不作强制分类要求,鼓励有处理条件的住宅区等场所分厨余垃圾,并纳入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理系统。至此,深圳生活垃圾分类从试点跨入全面推行。市城管局介绍,深圳和国内其他城市一样,以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处理为重点,实行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共创建1643个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小区)。
侨香村成为楼层撤桶典型,并设立了垃圾分类投放点
来自福田侨香村小区的刘小姐告诉记者,她所居住的小区一直都在做垃圾分类,自己的家庭也渐渐形成了这种环保意识。“垃圾分类是一件好事,现在政府要求落实楼层撤桶是必须的,关于个人违反垃圾分类投放规定,处以500元-2000元的罚款我觉得有点重了,但是坚持下去还是能达到促进垃圾分类的目的。”
在侨香村小区内,记者注意到每栋楼层下方都设有垃圾分类投放点,并且在展板上贴有供居民参考的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每一楼层的消防通道也并未摆放任何垃圾桶。据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环境部郑队长描述,侨香村从2013年开始就进行垃圾分类,将环保意识深入到各个居民。“刚开始实习垃圾分类,许多业主都闹到管理处,认为小区没有在各个楼层设立大桶是非常不合理的,但顶着压力坚持下来后,现在小区里大概80%的业主已经有非常强烈的环保意识,也能主动进行垃圾分类。”他认为许多小区在楼层摆放的多个垃圾桶不仅带来清洁问题和造成蟑螂蚂蚁等昆虫的滋生,还强调了垃圾桶放置在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就成为了业主们逃生的障碍,直接增加了逃生困难。“撤桶是垃圾分类的前提,为了子孙后代,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出罚款是非常有必要的。”郑队长对生活区楼层撤桶表示支持。
老人环保意识薄弱,违规行为难监管
“我住的小区老人特别多,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楼层如果撤桶的话,我觉得也未必能够让大家自觉进行垃圾分类。”谈到垃圾分类问题,家住安托山七路安侨苑小区的巫小姐建议环保意识可以从学校抓起,先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回到家里再去影响长辈的观念。
巫小姐所在的小区至今还存在各个楼层投放垃圾桶的现象,每个住户基本上都将生活垃圾混淆在一起扔进大桶。“目前小区没有撤桶,而且我们以业主的权益为主,为业主服务,违规罚款也并不合常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处表示,没有收到楼层撤桶的通知,并且认为撤桶对于业主是极不方便的,也难以实行。
家住在福田南路皇御苑小区的陈先生表示,小区楼下有垃圾分类投放点,但是各个楼层仍然摆放着大垃圾桶,陈先生认为垃圾分类的实行是有一定难度的。“刚开始进行垃圾分类的话居民肯定不太习惯,如果对违规的人进行罚款是可行的,就是监管起来比较难。”
分析
五成多受访市民能接受楼层垃圾撤桶
《条例》还规定相关处罚:禁止在住宅区或城中村等生活居住楼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在楼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处20000元罚款;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
记者也在网上进行了“生活区楼层垃圾撤桶,准备好了吗?”的调查,近百位市民参与了该调查。54%的受访者表示,能接受生活区楼层垃圾撤桶,46%不能接受;69%的受访者表示,所在的住宅小区没有做到楼层垃圾撤桶;54%的受访者认为,“在楼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将处以20000元罚款”,有助于实现生活区楼层垃圾撤桶。
深圳市城管局介绍,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立法计划,争取尽快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条例》,用法律义务的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用严格的罚则保障强制分类的推行。2017年,全市3478个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市城管局表示,依照现行规定,并没有对设置在楼道内的垃圾投放设置进行明确规定。而目前已经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条例(草案)》对此进行明确,将强制撤消楼层内的垃圾桶。另外,深圳还将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考核,考核指标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按1%的权重实施,调动各区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辖区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