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公共绿地被改停车场出租
刘丽琴|2018-07-06 点击人数:217
社区头条

小区裙楼的一二层出租给了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碧海湾小区正在安装封闭式管理设施。

有很长一段时间,小区业主只能从后门出入。

小区裙楼现处于出租状态。

 提起珠江新城的豪宅,大家的印象多是高大上的小区。然而,有一个望江豪宅小区却是以铁丝网做栅栏,排污管破裂散发着臭气无人管,垃圾桶堆放在小区园林一角,这是日前记者在珠江新城碧海湾小区看到的情景。近日,经过近10年的争取,法院判决要求发展商停止侵占公共区域和撤离,业主收回了部分公共区域的管理权。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下一步将是进一步追讨涉及公共物业的业主权益。

  与此同时,记者也采访了碧海湾的发展商负责人林先生。据他表示,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权回收的判决并不涉及产权问题,这部分的出租收益理应是属于发展商的。业主和发展商双方可谓各执一词。

  专题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丽琴

  记者在碧海湾小区采访见到,小区正在进行一系列的施工。面带笑意的业主们告诉记者,小区的门禁要进行升级、小区要封闭式管理、南侧绿地停车场将恢复成绿地、要建老人和儿童活动区域……

  小区公共区域到底谁属?

  对于小区业主而言,自然觉得小区绿地、保安亭、风机房等部位应该是属于业主的。

  但发展商表示,小区自开发建设到出售交付使用至今已十几年,均分别设有商业和住宅区域,出入口也不同。这是建设开发单位依法规划设计申报并获行政许可、确权和售楼交付使用十几年的现状。南侧空地(商铺门店门前空地)与住宅区域没有任何关联和相干,也不会对住宅物业的居住、使用产生任何影响。小区北侧保安亭、南侧空地、 负一层负二层高压配电房、变压房、风机房等,发展商作为小区的投资开发建设人应该是权属人。

  法院判决:归业主所有

  那么没有计入公摊的公共区域究竟算谁的?2014年,小区以物管公司名义向发展商提起诉讼,要求发展商停止侵占小区北侧保安亭、南侧空地、 负一层负二层高压配电房、变压房等房屋及31楼排风机房等公共物业,维护小区管理权。2016年11月一审胜诉,发展商提起上诉。2017年8月二审胜诉。4月,天河区法院在物管的协助下强制执行完毕,出具相关结案文件。部分公共区域回收到业主的怀抱,碧海湾南面正门恢复通行。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过往收益能追讨吗?

  碧海湾南侧绿地被改为停车场,以业委会提供的数据,44个车位每个月保600元算,10年出租期涉及的租金达数百万元,这些可以被业主追回吗?

  对此,广东绥爰律师事务所的柳律师对记者表示,从法律上来说应该是可以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其上产生的收益也应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可以要求返还。据悉,目前小区正对这部分收益提起诉讼。柳律师表示,权属确定了,追讨钱财收益会相对容易。

  裙楼租金归谁 关键看产权

  小区公共物业的收益通常来源于广告位、车位出租。据小区业委会主任范先生介绍,作为珠江新城最早的一批豪宅,2000~2004年销售期间,碧海湾望江的位置、气派的入户大堂、宽敞的绿化架空设计,打动了不少人。

  2002年7月,小区规划调整。2005年,规划局使用与规划不同的竣工图纸进行验收备案,但同时要求开发商出具保证书,承诺由规划与图纸不一导致的后果由开发商承担。2009年,开发商将原小区大堂、会所、架空层改为了办公用房,并出租给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封堵了小区正门,小区的一半绿地改为停车场。

  根据业委会拿到的备案商业裙楼租赁合同复印件看到,租期从2008年12月到2018年12月共十年,目前月租金达100多万元,这样算起来,这些年此部分租金可能过亿元。

  发展商负责人林先生对记者表示,早期珠江新城很多商业规划都做了调整,碧海湾的商业裙楼部分是经过了规划验收的,只要规划验收通过就可以办理产权。目前是因为成本以及各方面因素的考虑,暂未办理产权的相关手续,但并不意味着产权归属有变化。此次物业管理权回收的判决也是不涉及产权问题的,这部分的出租收益每月达过百万元,自然是属于发展商的。

  据法律人士分析,租金收益到底归谁,需待该裙楼部分的产权归属完全清晰后才能下定论。

  采访手记

  走正路,有耐心

  记者采访中见过不少小区的业委会主任,而碧海湾的业委会主任范先生,感觉出人意料的年轻,但他一开口,沧桑感扑面而来,“我从一个还什么都不太懂的二十几岁小伙子就参与,现在已经三十几了,终于看到小区业主的权益收回来一些。”

  碧海湾小区物业管理采用的是酬金制,物管费每平方米2.8元,业委会的成立开始于小区物管费要涨价。范先生告诉记者,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让小区十多年来一直维持着2.8元/m2的物管费,尽管不少公共物业被侵占,但小区物管费盈余仍能达到200万元,可以用于小区环境的改善,可以聘请律师维护小区的权益。

  经历了三届业委会,范先生说,最深刻的经验是,要走正规的渠道,使用正确的方法,在等待各种程序和回函中,耐心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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