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难用的“锅”,业主不背
罗克|2017-07-20 点击人数:315
社区头条
又是一个相似的故事,美树星城小区房顶漏水,业主想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却遇难题。“难题”也极为相近,物业方面引用规定——动用维修基金必须经过全体业主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数签字认可,才能去房管局提出申请使用。
  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难度可想而知。各个小区现实情况不尽相同,具体到美树星城而言,就是小区多租客,业主不愿意回来签字。
  实际上,此类问题各地媒体均曾多次报道,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难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大家讨论来讨论去,发现所有的规章制度看似都比较合理:资金由政府部门监管,防止资金挪用问题;三分之二业主签字,防止资金滥用问题。
  所以,有媒体得出以下结论:没有业主自治,住宅维修资金困局难解。
  业主自治不力,权利缺位,当然是维修资金困局的核心问题。但若单纯指望通过业主自治来激活维修资金,则是一种“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理论上可行,其实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业主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体现,因为这一制度,与社会文化、基层民主教育等息息相关,所以目前已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具体执行上,业主自治在中国还处于探索阶段。上述媒体说法,其实是一种“在学会游泳之前,张大哥决定不下水”的逻辑,这显然是坏逻辑。所以,撬动维修资金,光等着业主自治的发展与成熟,是不对的。在此之前,我们可以做的还有很多。
  首先,就房顶漏雨而言,“三分之二”的问题,实际并不存在。住建部、财政部曾公布过《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为确保应急维修,及时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屋面、外墙渗漏,可以不经过业主中的“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但《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中,仍有“双三分之二”的原则。这或许就是美树星城物业坚持“三分之二”的理由。但是,即便需要拿到业主的签名,也不应该是“哪家屋顶漏雨哪家去征集签名”。签名的征集过程,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无论是从道理上,还是情感上,都应当由物业来做。因为,保证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本身就是物业的责任。然而,实际生活中,对很多物业,业主却指望不上他们。
  另外一方面,是维修资金透明的问题。《通知》指出:各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维修资金公告制度,将本地区年度维修资金交存、支出、增值和结余等情况在当地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公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维修资金公示制度,将本小区年度维修资金使用、增值和结余等情况在住宅小区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但执行下来的情况如何呢?至少在昆明来说,并不理想。你知道你们小区每年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吗?很多人恐怕连有维修资金这回事都不知道吧。
  维修资金规定要透明,是为了便于业主监督、社会监督。再完善的制度,缺乏监督也会走样,没有监督,维修资金的使用究竟存在哪些障碍就没人知道,问题就不会解决。但目前我们的维修资金,不但躺着睡觉,还躲起来不让人看,业主想关心没法关心,媒体想报道却只能在外围打转,这又是谁的问题?
  我们应当这么考虑问题:如果物业方面主动作为,如果维修资金公开透明,那么即便我们业主自治不力,想要用维修资金修房子,还会有那么难吗?
  所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难用的“锅”业主不应该背。一旦因为房屋没有得到及时修缮而发生危险,这个后果,同样也不应该由业主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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