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不作为或乱作为怎么办?物业纠纷怎么从源头上化解?福田区在探索小区物业和业委会管理运作机制改革方面迈出实质步伐。昨日,一场特别的履职承诺仪式在金燕园小区举行,5位业委会成员签署《业主委员会成员承诺书》,承诺自愿接受业主监督,向9类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说“不”。
该承诺书中要求,业委会成员要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广大业主权益,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正规程序和渠道反映或发表不同意见和建议等等。
同时,不得从事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与其履行职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利益或报酬;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侵占、挪用业主共有资金;擅自披露业主大会或业主信息;将业主共有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他人名义存储;将业主共有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业主大会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与本业主大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向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揽、介绍相关业务或者推荐他人就业;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行为。
“如被查实存在以上9类情况之一的,我们将自愿辞去业委会成员职务或由业委会会议终止业委会成员资格,并承担违背承诺的一切法律后果。” 5位业委会代表郑重承诺。
福田区发展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用这样的道德软性约束,强化业委会委员的履职责任意识,接下来将在全区逐步推广,并在完善业委会监督管理机制方面采取一系列配套举措。”
物业纠纷向来是基层治理的“雷区”,进一步规范业委会委员的履职行为,提高委员履职的自觉性,是今年福田改革创新的重点内容。据介绍,福田区将探索小区物业和业委会管理运作机制改革,厘清业主、物业和居委会三方的权利,探索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物业管理和业委会运作新模式。扩大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和先进道德模范市民在业委会和居委会中的构成比例和影响力,引导小区业主依法合理有序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