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北江明珠小区:室外停车位权属到底是谁的?
马力|2017-08-07 点击人数:261
社区头条

开发商围蔽小区露天商业车位收费,受到众多业主反对;室外车位属业主还是开发商,如果要收费,是否需要经过全体业主表决同意?连日来,三水北江明珠小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为此陷入拉锯。目前,三水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规划、物价、开发商等,就此事进行协商处理。

车位围蔽收费 众业主不答应

7月上旬,一纸通知让三水北江明珠小区的业主们颇感意外。通知称,小区商业的权属为开发商持有产权,商业车位为商业配套用途。8月1日起,小区露天商业车位将进行封闭式收费管理。通知落款为佛山市三水区新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小区业主黄先生称,小区物管突然在所有室外车位上安装了地锁,并将停车区域围蔽,设置了4个出入口收费,仅留下北面的开放停车场。

7月28日,记者在小区周边看到,东、南、西三面均进行了围蔽,北面尚未围蔽的停车区域,车位上也设置了地锁,地锁上还贴着“专用车位”标签,部分车位还注明了车牌号。

黄先生与部分业主认为,《购房合同》未明确外围停车位属开发商所有,在未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无权对车位进行围蔽收费。

对此,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区外围车位绝大部分是商业配套车位,属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进行收费。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属业主共有的车位在北面,届时收费所得将用于小区维护。

室外车位属谁 目前仍难界定

采访中记者发现,业主认为小区室外车位均应属全体业主所有,但开发商对此却不予认可。那么这些车位到底如何划分?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围绕室外停车位的争议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法律学者对于权属也是意见不一。

有学者认为,如果是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开发商有权利授权物业收取相应费用;但也有学者认为,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或者租赁停车位,要看相关的产权证明。

广东科韵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勇表示,《物权法》七十三、七十四条中的“建筑区划内”说法,在法律界存在不同看法,这也导致了车位归属产生争议。他表示,这或许会在以后的立法中得到补充,如果业主仍旧存疑,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律上存在争议,那么实际中此类问题又是如何处理的?一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行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类似的情况一般看开发商最初规划报建时的总规划图。“如果已经规划车位了,那就归开发商,如果是后来添加的,就归业主。”

但记者随后从三水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根据现有规定,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室外停车位一般不核发不动产权证。因此产权究竟归谁,目前难以明确界定。

据了解,业主将此事反映至相关部门后,三水住建部门牵头组织规划、物价、国土、西南街道办、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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