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小区物业不好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问题,以至于很多小区已经没有物业了,昨天大家的留言中也可以看出这个情况。对不合格的物业公司,大家有的要求取消,有的没有办法只能认命,而小编亲眼见过因为物业费收的高,住户和物业办公室的人打起来了,最后物业费还是要继续交,然后就再也没有人对着物业人员抱怨费用过高了。
但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物业一定会存在,未来的小区都会有物业公司。于是我们要面对的大概是如下图情况:
第一条线路大家可以看出,基本结果都不理想,但是唯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才有翻盘的机会。其实从一开始我们就有选择的机会,因为购房合同里都有一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部分人基本不看就签了,就算认真看了,基本也没办法修改,大家都这么签,你要是不签就只能不买。
大多数小区的物业都是房产开发商指定的,但根据《物权法》的七十六条的第四项是可以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但前提是由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面积超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共同决定,只有一个业主想换的话在法律上和现实中都是行不通的。
根据上图和法律,如果我们实在不愿意忍又想得出结果的好办法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于是乎超过半数的业主如何聚集呢?大家可能想到的是拉个群,但很有可能这个群里积极反对的人占百分之二三十,态度不坚决的又占百分之二三十,剩下的根本不关心结果的又占百分之六七十,基本上各个小区都会有这样的情况。而且群里成员还有可能本身就是与开发商、物业有各种关系的人,说不定还会通风报信,打击建立业主委员会的积极分子,所以这样随意集结起来的联合真的不算业主委员会,也不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所以如何建立一个真正的业主委员会呢?
一、提出申请
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给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相关文件,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同时还应将相关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的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等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书面《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送达到全体业主手中。
三、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一)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及相关文件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二)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选举活动,通知所有投票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三)最后向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代表、开发商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公布选举结果。
四、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五、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经历了全体业主的参与还有法律保护的业主委员会,相信凝聚力与战斗力、话语权一定非常强。也许在这个过程中,物业公司就会主动改进小区的物业管理,以适应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即使重新选新的物业公司入驻,相信前面的都做完了,后面的事情也一定不会太难。
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个非常成功的自建居委会并完全自治的案例。
杭州的恩济花苑小区,因不满物业涨价,居民做自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小区业委会主任高人模和老邵的带领下,自管第一年,小区就进行了新增健身器材、改造信报箱、提升绿化、停车改造、西门提升改造、污水管整治六大项目。第二年,又着手解决了小区屋顶、墙体漏水等“顽疾”。如今的恩济花苑业主们,不仅自觉按时交物业费,还积极为小区管理建言献策。最厉害的是8年来小区物业费一直没涨,至今还保持着自治初期的水平——0.5元/月/平方米。虽然物业费一直未涨,小区服务却从未降低,甚至不断攀升。在当下小区物业费基本3-10元的年代,恩济花苑这种高档小区仍保持着0.5元/月/平方米,可以算是万里无一。
看完上面的内容,你觉得你的小区有没有可能建立业主委员会来维权呢?如果有更好的解决物业管理不善的方法欢迎大家留言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