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选举,公证来帮忙
姚丽萍|2017-08-28 点击人数:290
社区头条

孙绍波 画
  上世纪80年代,在申城,出现了公证机构。
  在人们的印象里,公证的作用,大体是——遗嘱公证了,老爸爸老妈妈就不用再为身后的财产处置闹心了;房产过户,公证一下,物权更有保障。今天,当公证走进小区,又能为小区善治带来什么?
  上周,在业委会缺位10年之后,老西门街道一处小区终于借力公证,将业委会选举选票发到了业主手上。空缺10年,不算久,还有空缺12年的。
  假想一下,你的小区12年没有业委会,会是什么情形?
  井然有序?对住宅小区来说,不可能。起码,没有业委会,维修资金就无法动用,到了10年或15年大修期,该修的没法修,混乱或者潜在的不安定,是必然的。
  目前,申城商品住宅小区亟待破解的难题之一,就是业委会运作不够顺畅——三分之一正常运作,三分之一处于瘫痪状态,三分之一面临各类矛盾摩擦。业委会选举,常见的尴尬是,对换届程序的合法性、公开性、公正性,利益相关方不断质疑,撕毁公告,乱填选票,阻挠选举,屡见不鲜。
  为啥会有这些尴尬?固然不排除业主权利意识膨胀,义务意识缺位,但更普遍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小区信任不足。如何让所有业主都充分知晓,业委会选举的每个环节、每个进程都是合法依规有理有据?
  小区善治,要弥合裂痕,促进信任。业委会选举,若选择一种法律权威,此时此刻,没有什么比公证更合适。
  毕竟,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秩序的重要司法手段。面对潜在的民事争议,公证机构对小区业委会选举程序中的所有法律文书均予确认,就能保障选举的法律效力。
  说白了,选举公告贴出来了,公证马上固定证据;候选人公示,公证马上固定证据;选票挨家挨户送达,遇到人户分离,依据约定,选票投入业主信箱,公证马上固定证据……直到新的业委会产生,公证每一次“马上固定证据”,意义就在于保障所有环节合法有序、公开透明、不留瑕疵、减少纠纷。
  曾几何时,国际广场小区业委会的换届改选,是淮海中路街道的“老大难”问题。去年8月,应淮海中路街道邀请,卢湾公证处决定试一试“公证进小区”。
  业委会选举,公证来帮忙,在申城,这是头一遭。没有先例可援,承办公证员、公证处和淮海中路街道多次联席探讨,确定介入流程。
  首先,合规性审查。业委会换届选举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公证员严格审查,确保程序符合《物权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法定规则。
  其次,细化流程,选举事前和事中,实现公证全覆盖。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公证服务留下的记录是——11次。每一次,都严格依法进行。其中,业委会候选人名单公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公告、业委会选举结果公告……8个公告的张贴,都有保全证据公证。同时,选举业委会组成人员、表决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的选票发放、开票、唱票,也都有全程现场监督公证。
  因为有公证的介入,业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诸多顽疾得以解决。想想看,就算有人撕毁了公告,但公告已经公证了,“张贴公示”这个事实已经被认定了,破坏还有啥用?还有,在选举现场,选票信息若有涂改,公证员当场视为废票处置,确保统计结果的有效性。
  去年9月,在国际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现场,公证员庄严地宣读公证词,这个小区缺位12年的业委会,上岗了。
  国际广场案例,仅仅是公证介入小区善治的开始。一年来,卢湾公证处已经在五个小区探索“公证进小区、促善治”方案的可行性。
  小区过日子,离不开业委会,让缺位的业委会不再缺位,仅仅是小区善治的开端;此后,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公司的聘用,都是小区大事,处理好这些事,房产保值增值,才有可能。
  其间,当公证介入,曾经的难题,迎刃而解,和谐共治,也不再那么吃力。因此,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新方式,公证介入小区自治,值得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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