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跟物业有关的事儿,同样是新旧物业交接的冲突,只是这次战场转移到了停车场,业主们车停不进去,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
汇融广场地下停车场入口闹哄哄一片,不少业主和车辆被挡在了外面,业主和管理档杆的人员争执之中,甚至还有一名负责拦阻车辆的工作人员突然倒地。
事情越闹越大,惊动了派出所,经过长时间的协商,管理人员终于抬起了横杆。
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如今怎么变成了业主的拦路虎?很快记者便发现了矛盾的端倪,跟一般的小区不同,车库门口竟然同时出现了两家物业,都说停车场归自己管。
新物业说,七月份,老物业——舒欣物业已经被业委会解聘,自己竞标上岗早已开始服务,而老物业却在上个月底,通过野蛮方式重新控制了地下停车场的管理权。对此说法,老物业舒欣物业有不同的理解:小区四楼以上是业主的没错,但四楼以下经营管理权在我们的手里,我们也是被抢走的。
一听这话,部分业主都愣住了,170多户居民住了20多年的小区,敢情停车场还不属于业主?凡事都讲证据,您这话凭啥说的?
小区业委会表示,其实这种争议不是三年两年了,为了找出停车场的归属权,业委会到市规划档案馆查规划设计等相关资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96年那会资料不全,大伙没有查到权属问题,只找到了一份2001年的公证书,不过大伙认为够用了。
公证书移交由开发商和市物业办双方签字盖章,由市南公证处公证,应该足够有法律效力了吧?那么舒欣物业坚持认为地下停车场经营权归他们的凭据是什么呢?通过电话,记者联系到了物业负责人陈女士。
陈女士表示合同能够证明舒欣物业对地下停车场拥有经营权,不过自己身体不适不方便提供。到底是一份什么合同呢?随后记者按照车女士的说法,到湛山街道办事处查看资料,街道办表示涉及隐私不方便提供,然后记者又联系了公安部门,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记者不明白的是,舒欣物业既然有这份证明,而且这个部门也有,那个部门也有,但就是最需要知情的业主看不到,那又有什么用呢?虽然这事可能最终还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难道这期间就任凭两家物业争来抢去?可想而知,最终损害的都是广大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