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智勇/制图
作为内地首个从香港引入物业管理模式的城市,深圳出台了地方性物业管理条例。虽然条例在2007年重新制定颁布,但距今已10年。今年2月底起,深圳市法制办联合住建局对该条例再次重新修订,并于昨日下午将新版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在住建局官网公布。意见稿中提及,将建立业主大会组织备案制度,业主大会可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并明确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共有资金支出项目,并对紧张的车位进行了细分。
业主大会选聘物管企业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共有10章157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前期物业管理和业主共有资金管理等。例如,明确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一年的,且出售及交付使用的面积达到总面积的50%以上,即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比以往缩短了一年。此次意见稿第69条规定:住宅物业的业主大会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采取公开投标方式,由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建业主大会组织备案制度
做过业委会委员的人都知道,最头疼的是到银行办账户。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获悉,为解决业主自治组织缺位问题,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支持下,深圳将建立业主大会组织备案制度,明确业主大会在物业管理领域的市场主体地位。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住建部门负责备案,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业主大会可以凭代码证书到合作银行开设业主共有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并设计了共有资金审计制度、资金使用公开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一方面确保业主共有资金安全,另一方面也促进业主自治组织规范运作。
车位优先满足业主
此次意见稿中还增加“业主共有资金管理”一章。除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部分外,业委会委员津贴、业主大会聘请人员的工资、物业服务费用等,一律归为业主共有资金支出项目。
对于小区停车位的归属,此次意见稿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明确了共有物业的范围、管理方式并对产权登记提出要求。意见稿还规定,共有物业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必须存入共有资金账户,由业主或业主大会根据物业服务的内容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另外,考虑到产权归属问题已经超出《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范围,为解决停车位纠纷问题,此次意见稿侧重建立了停车位、停车库使用规则。一方面,对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位,按照优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及收益方式。另一方面,对于人防工程,平时用作车辆停放使用的,明确其应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开放使用。而对于通过《土地出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产权归属于建设单位的停车位(库),兼顾建设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平衡,建设单位在进行产权登记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后,再进行租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