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住得开心,我们服务者也很开心”
郭锐川|2018-01-05 点击人数:194
社区头条

名骏豪庭逐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因此被评为示范小区。通讯员供图

小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增强巡逻巡查力度。 通讯员供图

我们不定期开展防盗、防毒、防骗、反恐以及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栏粘贴相关防范知识、温馨提示等,这些举措让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从而更好地维护生命财产安全。

——— 名骏豪庭小区物管处主任杨华兵

名骏豪庭小区位于罗湖区莲塘罗沙路南侧,南可眺望香港、北面可见梧桐山,居住人口5000多人。这两年来,名骏豪庭以“创新物业管理提升、落实主体责任”为契机,紧紧围绕公共服务、治安防范、消防检查等主体责任,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也将法治建设传递到了社会治理的末梢。

创新物管 被评为“示范小区”

从小区2003年建成伊始,杨华兵至今一直在这里工作。他原来是工程部的员工,如今已成为名骏豪庭小区物业管理处的主任。谈起14年的工作经历,杨华兵说,多年来物业与业主关系十分融洽,在这里找到了家的感觉,“业主住得开心,我们作为服务者也很开心”。

据杨华兵介绍,名骏豪庭建成之时正好处于深圳特区飞速发展的时期,这里成为香港人在罗湖置业的热点区域,高峰时期港人居住比例曾高达六成。大量的香港业主的入住,对物业管理水平从一开始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为此,我们公司专门请了一家香港物业公司作为顾问,将香港物业管理的模式引入罗湖。”杨华兵表示,在具体的管理模式之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自始至终对服务意识的强调,因此公司无论是一线员工还是管理者,都一直将服务理念奉为圭臬。

“比如,我们小区很多的维修项目都是免费的,而在其他很多小区都是有偿服务。”杨华兵举例,“而且到业主家维修时,我们要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维修结束后将卫生打扫干净,同时请业主在维修单上对服务人员进行评价。”

杨华兵介绍,从罗湖推进创新物业管理专项行动以来,名骏豪庭结合小区封闭式管理模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人防、物防、技防、消防进行了全面提升,被评为“示范小区”,全市很多派出所与物业小区都前来交流学习。

守护法治 提升小区居民安全感

在创新物业管理与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名骏豪庭尤其注重法治观念的传播。对于管理处来说,建立标准化的工作机制,维护公共秩序;对于居民来说,积极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在人防建设方面,小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加强小区巡逻巡查力度;在小区的楼层设有签到本23个、小区外围新增加了签到本4个,均要求2小时签到1次;加强了小区来访登记工作,把好出入关,对来访者给予指引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未经许可及拒绝登记的人员、物品,有权拒绝进入,遇到身份可疑的人员立即报辖区民警。

在技防建设方面,小区配备先进的电子监控、电子防盗报警系统,出入口、广场、停车场、电梯桥箱、楼顶设有158个摄像头,覆盖率达到95%左右;完善主要出入口软硬件设施,保证小区3个大门进出口、各栋楼、地下室进出口门禁系统正常使用。引进先进的“小石科技”门禁系统,既方便了小区业主,通过管理处审核确定是业主后,给业主授权便可用手机开门,业主可自行给家人授权自行管理,同时可用公交卡、身份证、银行卡等带芯片的卡,方便其刷卡进出;更为重要的是该系统跟公安系统联网,随时上传所有人员刷卡进出小区的记录,并在3个大门口安装了人脸识别技术,数据都一一上传和比对,随时监控可疑人员,保证小区安全。

在防范宣传方面,管理处根据消防制度与规定,积极展开消防演练,使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使参加消防演习的业主及住户防范意识和使用灭火器材、设备的能力有所增强,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上也得到很大提高。同时,不定期开展防盗、防毒、防骗、反恐以及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栏粘贴相关防范知识、温馨提示等,这些举措使业主及住户的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去年以来,名骏豪庭小区没有发生一宗入室盗窃案件。

延伸

积“小安”为“大安”

罗湖全区警情、案件明显下降

在罗湖有563家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着近1200个物业小区、服务着辖区90%左右的人口。作为小区治安的直接管理者,物业企业服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辖区140多万人口的生活环境和治安水平。如何强化物业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区管理服务意识,引导企业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治安自治是罗湖长期思考的问题。

据罗湖区综治办介绍,从2016年7月开始,罗湖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创新物业管理专项行动”,创新物业管理方式,通过督导、通报、排名、奖惩等环节促使物业公司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推动基层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创新物业管理为切入点,罗湖紧紧抓住物业企业服务基层社区综合治理的“牛鼻子”,走出了一条基层治安管理的新路子。

据统计,罗湖563家物业企业的从业人员近1.3万人,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小区的直接管理者,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治安辅助力量。如何在警力有限的现状下发挥好无穷的“民力”,发挥好这支治安辅助力量的作用,值得高度重视,特别是在推进平安社区创建中,这支力量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积“小安”为“大安”,实现社区治安管理自治的主力军。

通过激发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对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提升社区环境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事半功倍的功效。物业企业具有覆盖面广、管理人口多、与辖区群众“零距离”的特点,在基层社区治理过程中具有明显优势。另外,物业企业作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市场主体,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履行社会职责理所应当、责无旁贷。

管理模式的创新,使罗湖区物业管理水平也随之大幅上升,效果立竿见影。小区警情明显减少。据悉,2017年上半年全区警情、案件明显下降,诈骗警情同比下降29.58%、入室盗窃案件同比大幅下降50.9%。小区的消防处置能力大幅提升,2016年下半年,全区发生火灾环比上半年下降了53%,造成财物损失同比下降了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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