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在电梯门后的广告被女业主撕毁。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 摄
近日,南宁高新区某小区的一位业主,认为电梯内的广告太裸露,对孩子影响不好,就把广告给撕了,被物业制止后双方起了纠纷。对于此事,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丰铭称,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刘丰铭说,小区电梯作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的电梯广告主要由物业或业委会管理,虽然对于电梯广告的画面没有明确的标准及特别要求,但发布者最好要考虑到业主的感受。如果多数业主对某一则电梯广告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进行处理,比如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要求撤掉或更换画面。(1月7日《南国早报》)
虽然这名业主当众撕掉小区电梯内的广告,又到物业公司大吵大闹,如在物业服务办公室里踢倒凳子,扔柜台上的资料,还手推办公电脑等,行为确实有些极端,但是不难看出,一些公共场所的广告太过低俗,已经引起人们的反感,引发维权举动。小区电梯不仅属于公共空间,还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更应该顾及业主的感受。虽然物业公司称被撕的广告是经过审批的正规广告,但这则广告画面确实有些裸露,而小区有很多孩子,这类广告贴于小区电梯显然并不合适。
一些小区电梯经常出现整形、丰胸、人流、男性健康等广告,有的还以视频的方式呈现,一些内容还很露骨。这些广告内容太低俗,不仅让成人都感到尴尬,而且也影响了小区的形象与品位,更容易给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不仅是小区电梯,诸如地铁、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都曾屡现扰民广告、恶俗广告。比如2014年,同样是在南宁,一则“如果你不能给二奶一个家,至少给她一套房”的广告宣传语就引发了热议。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低俗广告还是经过审批的正规广告,从中更可见监管部门的把关有问题。涉嫌失职、渎职,监管部门应为此负责。
这些低俗广告违背公序良俗,以低俗博取关注,既对社会产生错误的导向作用,又会搅乱正常的商业竞争秩序,可能让广告商争相制作低俗广告吸取消费者,形成市场逆淘汰,破坏正常的市场环境。因此,对于公共场所屡禁不止的低俗广告,不能只寄望于发布者能够自律,相关部门更应该严格把关、有所作为,要能发现一起就制止并打击一起。
小区电梯等公共场所的不雅广告横行,成为“牛皮癣”,一方面折射了扰民广告、低俗广告在全社会的泛滥,另一方面又折射了物业公司不尊重、罔顾业主权益的现象。据笔者所知,某些小区的物业公司会通过出租车位(车库)和架空层、经营配套设施和电梯广告等谋取利益,这些广告收益大多都进了物业公司的口袋。值得借鉴的是,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这些广告收益必须归全体业主所有,必须存入共有资金账户。
如何撕下小区的不雅广告更应该从维护广大业主的正当权益入手来解决,当业主说话算话了,才能痛快撕下小区不雅广告,才能根治这些难治的小区“牛皮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