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北京美丽园小区因赢得北京首例物业费纠纷官司而轰动一时。12年后,在业主自治道路上走过了十多年的美丽园,却陷入了治理困局:利益难以协调,决策临时反水,第六届业委会主任提前离职,第七届业委会第一轮选举未果……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接到美丽园小区业主爆料称,因在小区集体决策过程中众口难调,又遭遇决策反水,美丽园小区第六届业委会主任周杰提前辞去了职务,业委会一度陷入瘫痪。“没法做了。从一开始发出正式通知并执行决议,到后来出尔反尔推翻决议,我无法决定这个组织的决议,但我能决定我的去留。”周杰告诉记者。
美丽园事件是中国社区自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业主自治实践不断积累,以及《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意见的指导,业委会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诸多困境。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今天,新市民不断产生,如何提高居民自治能力,探索一条有效的社区治理道路,正摆在我们面前。
美丽园业委会危机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街道的美丽园小区,曾在长期持续的物业纠纷中,上演过一场公共事件:小区业委会通过司法途径“拧干了湿漉漉的物业费”,并挤走了原开发商的物业公司。该事件曾在当时引起轰动,更有法律人士认为,这是一场“保护私有财产的伟大实践”。
把时针拨回到12年前,因对物业收费问题不满,美丽园小区业委会与当时负责美丽园的鸿铭物业公司对簿公堂。该案件一波三折,最终于2006年8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再审宣布,维持此前一中院作出的终审判决:物业费由原来的2.72元/月/平方米降为1.58元/月/平方米,并判令物管将3年电梯广告费18万元返还业主。美丽园因此成为北京首个打赢物业费纠纷官司的业主委员会。
在此之后,虽然因为鸿铭物业宣布撤离而给美丽园物业管理带来过短暂的混乱,但业委会在这场公共事件中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在之后一直维系着美丽园小区的社区治理工作。从成立开始到现在,对于美丽园业委会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声音,但12年的社区治理实践也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当前,矛盾再次爆发,因在小区集体决策过程中众口难调,美丽园业委会再次陷入了困局。2016年6月起,八里庄街道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先铺好了五路居中街,随后铺修了一条南北路,准备打通位于美丽园区域的一条东西路。据知情人士介绍,该条道路是十多年前规划好的市政道路,只不过尚未开通。而开通这条道路就意味着部分业主会失去原先的车位,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由于利益难以协调导致业委会原先的决策无法执行而被撤回,美丽园第六届业委会主任周杰提前辞职。
据周杰介绍,对于部分业主失去车位这个问题,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失去车位的业主展开了磋商,最后业委会作出决定,小区里物权归全体业主,把管理权交给物业公司,让物业公司在小区里勘察一下有多少个点位,在不影响绿化、不阻挡消防等前提下增设一些车位,保证这部分业主的权利。监督权归业委会,监督物业公司划的点位是否符合条件。
“一开始对于这个决议,七个委员中有六个委员同意了,我们把盖了章的通知发出去了,物业公司也已经试划出了点位。但后来一些委员反悔了,之前的决议无法进行,业委会要把物业公司轰出去。我觉得这个工作没法做,直接导致了我的离职。从一开始发出正式通知并执行决议,到后来出尔反尔推翻决议,我无法决定这个组织的决议,但我能决定我的去留。”2017年初,距离第六届业委会任期到期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周杰提前辞去了业委会主任的职务。
“早在第五届业委会在任时,业主们就在小区老旧电梯大修和供热水问题上产生了分歧,2015年底换届选举第六届业委会过程中,就有业主指出存在操纵选举的情况。”业主陈先生认为,矛盾不是偶然,第六届业委会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存在了。
目前,美丽园正在选举第七届业委会,但第一轮选举无果。据周杰介绍,造成这一结果首先是因为业主对候选者名单达成共识的少,第二是对新一届业委会选举过程中涉及的议题争议比较大,比如对候选人排序不满意,没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按照姓氏笔画或者拼音排序,认为有人为操控的嫌疑。另外,对涉及的一些大额支出项目,比如小区的安防设施采购,业委会在设计议题过程中采用了邀请招标,广大业主认为涉及到几百万的项目,应该采取公开招标,避免暗箱操作,但业委会坚持不改。
“第一轮选举无果之后,现在已经发出了第二轮选举通知,业主们正在积极报名参选筹备组,现在看报名的人数比较多。”周杰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但能否平衡好各方利益达成共识,仍是一个未知数。
社区治理走向何方
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经历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亿人上升至2015年的7.7亿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城镇人口将达到8.5亿人,高于美国和欧盟的人口总和。
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产生了大量的新市民,但如何实现社区治理一直是个难题。近年来,全国各地的业委会不断出现,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业委会在成立和运作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为什么说组织成立业委会难,首先是群众基础问题,因为业主自己没有办法团结,内讧就无法协调。美丽园现在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这需要业主们自己来完成这个过程,比如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宣讲告诉大家成立业委会的好处,怎么能把大家拧成一股绳。”秦兵房产律师团队的资深律师孙雨寒认为,业委会决策不能分散,如果每一个业主都提自己的想法,这么多意见放在一起势必不会出来统一的结果。
孙雨寒进一步表示,一些人可能觉得业委会没有给小区带来实际的实惠,比如存在部分业委会成员贪污、不公开等情况。但是不能因为这些情况出现过,我们就对业委会失去信心,怀疑业委会这一组织的存在。如果没有业委会,让物业公司来直接管理小区,问题会比现在严重得多。
对于美丽园小区当前的问题,孙雨寒建议,可以在小区一定范围内召开宣讲会,比如把不同意见派别的代表和中坚力量集中起来,统一好认识,内讧最终只能导致业主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另外,业委会运作要有一个规则才行,包括业委会成员工作,也要有一个工作规则,所有人的合作都是要通过规则来实现的,如果没有规则,通过搞个人崇拜和个人信念是无法做好社区治理的,而最重要的规则就是公开。
为了规范业委会的社区治理工作,政府也在进行积极的探索。2017年11月22日,成都首家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苏坡街道清江社区挂牌成立。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社区,将监督业委会履行职责、业主和物业服务机构依法履约。
按照规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要求建立巡查、会议、培训、考核、调处、奖惩6项制度或机制。其中,巡查制度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性检查。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物业联席会议、召开一次业委会交流沟通会。如存在业委会不作为、业主损害小区公共利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都将成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约谈监督整改的对象。
反观在业主自治道路上走过了十多年的美丽园,或许也应该思考如何更好实现社区自治的问题。“家园是用来居住的,不是用来斗争的。但有一些业主并没有从一开始的斗争情绪中走出来,对于规则欠缺尊重。业委会成立后,规则不断完善,主要矛盾已经从原来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业主之间如何和平相处、共谋发展的矛盾,我觉得在这
种情况下,大家应该学会协商。有的事情通过斗争能解决,有的事情通过和平共建才能解决,到了这个阶段,大家应该做一件更有意义的事情,坐下来重新理清一下我们的思路,知道我们要的到底是什么,怎么去实现这个目标。”周杰感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