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阻挠成立业主大会要追责 应多借鉴外地经验
马虎振 毛蜜娜|2018-02-05 点击人数:201
社区头条

[摘要]西安市政协委员张华俊表示:解决住宅小区里的矛盾,必须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大会;而破解业委会产生难、履职难等问题,西安应注意借鉴外地经验。

  “随着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物业纠纷急剧增长,加强物业管理已成当务之急。”西安市政协委员张华俊表示:解决住宅小区里的矛盾,必须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大会;而破解业委会产生难、履职难等问题,西安应注意借鉴外地经验。

小区乱象影响幸福感

  应下功夫解决

  张华俊委员是西安市致公党主委,很关注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他说,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比如部分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佳,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开发商遗留问题加重了物业矛盾,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缺乏有力的沟通平台……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产生难、履职难、换届难。“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所以,必须要想办法下功夫解决这些问题。”

  阻挠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及时追责

  “但解决好这些问题的前提,首先就是应该支持业主们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缺少了这个主体,什么事都很难解决。”张华俊委员建议,在这件事上,街道办、社区应该积极、主动地介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支持业主们成立业委会。但根据媒体报道,一些街道办在这项工作上很不积极,涉嫌不作为;还有一些街道办乱作为,制造各种各样的障碍。一些街道办因此还被业主们告上了法庭。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基层部门这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出现类似问题应该及时追责。

  “开发建设单位在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这件事情上普遍不够积极,有的不提供必须的资料和经费,有的和物业公司一起对热心业主和筹备组业主代表采取各种方式横加阻挠。常见的方式有恐吓阻挠,还有的以涉嫌滥用诉权的方式来拖延、阻挠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的时间和进程。对于寻衅滋事、违法违规的,公安和司法部门应及时介入、严肃处理。对于涉嫌滥用诉权的,应该采取一定惩治措施。”

政府应多借鉴外地经验

  张华俊介绍,还有的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却无法开展工作,因为对小区重要资料并不掌握,连自己小区的家底也不清楚。去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跑了很长时间也无法得知想要的结果。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值得有关部门思考。

  他说,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政府提供的服务应该多从市民角度考虑。对于小区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政府部门应该对相关小区的业委会公开信息,对业委会代替业主进行的正当的维权行动,政府应该积极支持,让一切都暴露在阳光下,这样才能更有利于促进社区矛盾的解决。

  张华俊认为,西安应该积极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比如杭州市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已经形成了一套办法,以拱墅区为例,政府层面有多个部门组成的协调机构,成立了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的三方协调机构,简称“三方办”,以党建为抓手,来协调处理解决发生在小区里的矛盾;而在民间,还有市场化的专业、规范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帮助业主们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估和监理,同时也帮助业委会、社区和街道办进行各种各种专业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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