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反映:小区电梯间广告收益归谁?物业业委会商定
夏苗|2018-02-09 点击人数:136
社区头条

  2月6日,市民张女士向热线96555反映,她家住在畅家巷178号,楼内电梯间里装了不少广告牌,这部分广告收益是如何使用的,业主并不清楚。

  当日,记者就此事进行采访,张女士家在静宁路与庆阳路交界什字的东南角,小区内共有两部电梯,电梯内的确装着一些广告牌。市民张女士说,去年她曾从报纸上看到过居民小区内电梯间张贴广告收益如何支配的消息,其中就提到广告收益与全体业主有关系,但是他们小区电梯间内张贴了这么多广告牌,这部分收益都如何支配使用,她却不知道。

  就此情况,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电梯间广告收益支配方式,早就在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合同中确定,其中一部分分发给全体业主,今年2月5日刚给每户发了100元;另一部分由物业公司用于维护电梯及照明等维护费。

  随后,酒泉路街道办物管办也表示,小区内电梯间广告收益是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决定支配用途的,该小区的做法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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