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月8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多个重大事项,明确了小区 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
门禁杆、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
还有承包出去的停车场
……
其实这些事儿带来的收益
都是
公共收益
可是很多业主东莞还不知道,这些公共收益到底应该归谁呢?现在权威答案来啦:
2月8日 ,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多个重大事项,明确了小区 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划重点:
物业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市依据上位法规定并吸收借鉴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经验做法,制定了《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了物业管理部门职责划分、业主大会筹备组具体组成程序、业主委员会换届、老旧小区安全隐患的维修和改造等问题。
为提高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积极性,《办法》结合公众意见和实际需求,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可以支取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可以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在小区停车位、车库管理使用方面,《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停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尚未出售的停车位、车库,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办法》还明确了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权属及使用范围。《办法》规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给业主发红包!
你本该也有
近日,江苏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业主乐开了花。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原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
其实,发这“公共收益”红包的,并不止这一家。早在2015年7月份,苏州园区都市花园就将公共收益126万以物业补贴发给了业主。
当时,都市花园的邹女士说平均每一户领到了401元。然而,有很多居民包括她自己拿到了钱,才知道有小区的公共收益。
讲了这么多,
是想告诉各位小伙伴
作为业主,你有很多权益。
现在政府也出台了正式规定
赶紧告诉身边的邻居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