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南山滨海之窗花园,消委会提醒业主对此类事件应保留证据
业主出示的物业法人退款承诺书。
小区更换物业公司,预交给原物业公司的停车费迟迟不予退还,如今小区停车陷入无序管理状态。近日,来自南山区海德三道滨海之窗花园的上千名业主纷纷向消委会进行投诉。昨日,消委会介入调解,并提醒业主对此类事件应保留证据,并充分了解物业公司运作情况。
昨日,记者见到了滨海之窗花园的几位业主代表。业主徐先生说,滨海之窗花园自建成后一直由滨海物业负责管理,直至去年,业委会通过换届将滨海物业罢免。当时,我们业主得知更换物业公司,就要求物业把预交的停车费退还。“我们近千名业主都预交了一年的停车费,一年停车费3000元,有些家庭交了三四辆车的车费,物业一直以已将钱交给开发商为由拒绝退还。”徐先生说,物业公司表示停车场是开发商所有,今后将由开发商来管理,所以不存在退款问题。
据业委会主任解先生介绍,滨海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于2015年12月31日就已经到期,今年5月1日新旧物业进行正式交接。但当天,滨海物业并没有到场进行交接,导致至今3个月以来,小区停车场处于无序状态。而5月15日物业法人也书面承诺要退还停车费,但至今也没有执行。
记者随后采访了滨海物业原管理处李主任。李主任称,物业合同是于2015年底到期,但当时业委会并没有提前3个月发出书面告知不再续约,按照规定合同将自动顺延一年。“业主们没有履行合同规定,5月1日业委会还强行将物业所有物品进行封存,5月15日在物业人员没有在场的情况下,搬走了物业的存放数据的电脑,导致停车数据缺失,手工台账也不翼而飞。”李主任说,“现在我们想退款也找不到原始缴费记录进行退款,而且因为双方合同到期的问题我们至今也没有处理,需要等待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