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小区业委会一成员住宅被强制拉闸断电 缘起何故?
周飞|2018-03-29 点击人数:189
社区头条

  近日,每日甘肃网问政维权平台接到兰州市民赵先生的投诉:2018年1月11日,赵先生的住宅被强制拉闸断电,无奈一家人带着91岁高龄的岳母租住其他小区,至今供电仍未恢复。两个多月来,他本人试图与物业管理人员及社区协商解决,但多次尝试未果,只能求助于媒体,希望媒体帮他摆脱困境。

  赵先生质疑,自家住宅的电费都是按时缴纳的,并未出现拖欠电费的情况,如此,谁有权利强制断电,剥夺他用电的权益?

谁强制断了赵先生家中的电?

  为此,记者走访了赵先生所在小区——永昌路53-63号的住户,了解了赵先生家在1月11日被断电的事情经过。

  当晚,赵先生家所在的单元楼因负载过高出现跳闸断电的情况,住户们聚集到楼道,准备打开一楼的电表箱,查看断电的具体情况。大家却发现原来的钥匙没法打开表箱,箱子上的锁子被换了。这时有人提及昨天上午看到赵先生在一楼捯饬表箱,于是大家联系了赵先生,他承认维修自家线路更换了锁子,但以天黑腿脚不方便为由,拒绝送钥匙到一楼。情急之下,住户们便动手撬锁,随后,跳闸断电的问题被解决了。

  此时,住户们思量到,赵先生拿着大家的“110元的电表钱”,多次向他索要,他都以各种理由推托,现在他又不顾及大家的用电利益,私自更换表箱锁子。既然他如此行事,那事情就不能再拖了,今天需要讨个说法。大家商议后,决定将赵先生家的电闸拉下,暂停供电,啥时候退钱了,再给他供电。于是,大家联名签下了“实名停电书”,并将赵先生家断电。

  记者又向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戴女士咨询了此事,她说,上述情况属实。停电至今,赵先生仍未同意退钱的要求,所以迫于住户们的压力,直到现在赵先生家还处在停电状态。

  来到该小区的所属社区,社区杜书记告诉记者,赵先生家停电的情况,社区从一开始便积极协调事件双方,以期尽快解决矛盾纠纷。但停电的要求确是住户们的提出,社区也收到了那份“实名停电书”。由于涉及大多数住户的权益,赵先生又不配合退钱,矛盾难以调和,所以至今未能妥善处理。

“110元的电表钱”从何而来?

  住户们与赵先生因这“110元的电表钱”,产生矛盾纠纷,以致通过断电的方式来威胁赵先生。那么,“110元的电表钱”从何而来?又怎么到了赵先生手中?

  事情要从2017年1月份说起,当时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由朵女生负责。考虑到该小区属三无小区,楼道线路及住户电表多年未经维修和更换,所以朵女士决定向居民收取110元的费用,用以更换废旧电表。此外,每度电价由原来的0.56元上涨至0.65元,多收的0.09元用于楼道的线路维修和亮化。

  然而这样的举动,得到了住户们的强烈反对。住户们认为电表的使用年限未到,且更换的收费标准过高,任意提高电价更是不合理。2017年4月份,该小区的住户代表们上访至小区所属的街道办的物管办,要求停止电表更换和电价上涨。随即,该物管办取消朵女士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权,并要求向尚未更换电表的住户退还110元的费用,已更换成功的住户不再退还。

  朵女士的物业管理工作被停止了,但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仍需继续,小区的电费、卫生费、水费还得正常缴纳。于是,2017年7月份,根据兰州市上相关文件要求,采取投票选举的方式,在社区的监督下,选举产生了该小区的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并暂时承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同时,赵先生、戴女士与其他5人被选举为第一届业委会成员,分工赵先生负责财务,戴女士与其他两名成员负责收取费用。

  随后,第一届业委会收取了该小区5、6、7月份的物业费用,而朵女士已经垫付了该小区5、6月份的小区物业费用。此时,业委会应与朵女士核算账目,统计需要退还住户的费用和垫付的费用,多退少补,随后再退还住户们的电表费用。

“110元的电表钱”为何迟迟不退?

  可就在这个时候,该小区的第一届业委会内部却产生了分歧,一部分认为尽快核算账目,退还住户的“110元的电表钱”;另一部分认为成立业委会的目的就是为住户们争取利益最大化,所以应与朵女士谈判,要求其退还多收取的0.09元的电价费用,以及已更换电表住户的部分费用。其中戴女士赞同第一种观点,而赵先生坚持第二种观点。因为内部分歧,小区业委会与朵女士的核算和谈判都搁置了起来。

  时间来到2017年9月1日,当日在社区的召集下,该小区的业委会到社区对5、6、7、8月份的收费金额进行了核对,并将所有的费用统一交付至赵先生手中。此时,社区再次提议与朵女士核算账目,并退还其他住户的“110元的电表钱”。

  但该业委会仍就之前的分歧无法达成共识,相互猜疑、矛盾加深,甚至部分成员表示不再过问此事,退出业委会。

  这样一来,该小区的业委会工作陷入僵局。戴女士与其他两位成员继续承担物业费的收取工作,但不再向赵先生提交账目和金额。赵先生手握之前的费用,一方面还想与朵女士谈判,为住户争取利益;另一方面因为委员会的分裂和未核算账户,给住户退钱的工作也无从下手。

  而小区的住户却认为赵先生拿着大家的费用,却迟迟不予退还,心生怨气。当大家向赵先生索要费用时,赵先生多以“电表钱是朵女士收取的,自己手里的费用不包含电表钱”的理由回绝住户,所以最后出现了住户联名签下“实名停电书”的情况。

赵先生家的电什么时候通?“110元的电表钱”到底怎么退?

  下辖的小区出现这样的状况,作为直管部门的街道社区是如何应对的?接下来,社区准备通过何种方式解决给赵先生家通电,给住户退还“110元的电表钱”的问题?

  社区杜书记表示,该小区当时无人收取电费,面临全小区停电的危机,业委会的成立较为急迫和仓促,进而导致后续这一系列的问题。社区一直采取积极的措施,去调和该业委会内部的矛盾,敦促尽快达成共识。但是,社区多次通知该业委会的成员开会,终究没能把他们召集在一起,才导致如今的局面。

  接下来,社区一方面将组织干部入户走访,向住户说明利害关系,尽快给赵先生家通电;另一方面,上门说服该业委会成员,尽快到社区协调商议、解决分歧。在社区的协调下,促成业委会与朵女士就账目核算达成共识,并向小区住户公告通报实情,退还“110元的电表钱”,妥善解决相关费用的问题。

  了解到实际情况后,记者联系了赵先生本人,他表示,自己愿意在社区的牵头下,与业委会成员开会协商,较好的处理手中资金。

  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本栏目记者还将持续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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