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换届四个多月原主任不交接 大骂记者“你是哪根葱”
石铮 实习生 张静也|2018-04-16 点击人数:199
社区头条

“换届选举已完成将近5个月,身为律师的老业委会主任赵某却不和我们交接。在换届选举完成后的第三天,他还代表业委会和制水机厂家签订合同。这种事到底该怎么办?”西安市莲湖区新兴港湾小区新一届业委会主任刘女士说。

换届选举完成三天后 老业委会主任还和制水机厂家签合同

4月15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刘女士和其他新一届业委会成员、业主等很多人,在讨论老业委会主任的一些做法。

刘女士介绍,他们小区2008年4月就成立了业委会,此后却没有按规定年限进行换届选举。一直到2017年3月,小区成立了换届选举筹备组,费了很大功夫,终于在2017年11月18日完成了换届选举(次日的华商报曾报道此事)。2017年12月22日,新一届业委会在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备案。

“新一届业委会虽然成立了,老业委会主任赵某却一直不愿交接。在换届选举完成后的第三天,也就是2017年11月21日,身为律师的赵某还拿着业委会的公章,和小区内一制水机的厂家签订了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7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3日。这个协议里不仅约定了制水机厂家要交的管理费,还约定每年要给业委会赠送800元水卡。我问过老业委会的其他三个人,都说从来不知道这些水卡的事。此外,老业委会还在2013年11月和前期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却并未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后面写明是业委会碰头会议研究决定。”

没有业委会公章就没法动用大修基金没法查询账务

刘女士说:“老业委会不交公章,新一届业委会就无法开展工作。我们向环城西路街道办反映后,街道办于2018年1月8日给老业委会发了函,说明新一届业委会换届选举成功及备案完成的情况,并提到街道分别于12月28日、1月4日两次召开会议商谈交接工作,但老业委会一直不予支持。责令其十日内将保管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产,移交给新一届业委会。现在已过去了4个月,老业委会主任赵某还是不给移交。我们虽然申请重新刻了公章,但之前在房地局备案的章子用的都是老业委会的公章,另外凡牵涉到银行的也都用的这个公章。所以,没有老业委会公章就没法动用大修基金,也没法查询账务。据物业提供的数字,业主们当初所交的大修基金有300多万,这些钱都已从房地局要到首届业委会名下了。此外,电梯广告收入、小区停车费等这些收入,业委会也一直没有向业主们做过财务公开。”

面对记者电话采访 张口就骂“你是哪根葱?”

为什么不交接?新一届业委会成员和业主们来到老业委会主任赵某家门口,希望直接进行沟通,但敲门半天,屋内无人。

华商报打通电话后,赵某称自己在外地。对于记者问他“新业委会换届选举已经成功,你为什么又用业委会公章和制水机厂家签订合同?”他张口就骂:“你有什么权力来问我?你是哪根葱?”

一位首届业委会成员表示,首届业委会成立之初确实做了不少实事,但后来大家都比较忙,业委会慢慢就瘫痪了,他做为业委会成员也慢慢被架空,根本不清楚业委会的事情。除了成立时召开过业主大会,后来没再开过业主大会。最初规定每届任期是三年,后来改为了五年。五年届满后有人也发起过换届选举,但没能成功,就这样一直拖到了2017年。现在新一届业委会换届选举已经成功,老业委会没有理由不进行交接。毕竟大家都是业主,业主的利益需要业委会和业主大会来维护。但为什么一直不交接,他的也有很多问号。

帮助首届业委会工作的业主志愿者汪先生则表示,老业委会确实做了很多工作,不能因为后几年的懈怠而否认前些年的工作。

专家:业委会若涉嫌违法 还可向监察机关申请查处

社区治理专家何志恒认为,签合同不能超过届内。业委会的成立应以业主大会选举的当天算起,备案只是走程序。所以,2017年11月18日已完成换届选举,11月21日老业委会主任再去和制水机厂家签合同,此举涉嫌违法。另外,物权法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七个事项是必须要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业委会代替业主大会直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越权违法行为。不过,业委会的所有合同都是委托服务合同,是随时可以解除的。若业委会涉嫌违法,还可向新成立的监察机关申请查处。

社区治理专家、心晴雅苑小区业委会顾问陈凤山建议,新业委会可以向街办反映,并向全体业主公开此事。私自签合同收款涉嫌违法或犯罪,如涉及经济问题,业主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业委会若长期不公开账务,业主可通过起诉要求公开。

环城西路街道办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表示,街道办和辖区派出所把该做的工作已经都做过了,但老业委会负责人仍不交接,“我们建议新业委会直接起诉老物业,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如新业委会因公章问题受到困扰,街道办可以帮助给开证明。”

华商记者 石铮 实习生 张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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