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门头沟法院与区建委小区办、社区居委会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现场
8月18日,北京门头沟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推出物业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会上,门头沟法院与区建委小区办、社区居委会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四方共同参与、集中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防范在诉前。
据介绍,近年来,门头沟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大幅增长。据统计,2011年至今,该院累计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065件。仅2016年上半年,物业案件收案量就高达561件,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47%。
为更加高效的解决此类纠纷,同时也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门头沟法院以近六年来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为样本,在调研分析该类案件的基础上,推出了物业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
据门头沟法院副院长安辉介绍,物业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是以人民法院为主导,组建由一名法官、一名人民调解员、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及一名住建委小区办调解员的多元化调解组织。
合作调解模式采取多方参与,优势分工,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方式,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提交相互衔接,搭建多元化解平台。
其中,法官主持调解工作,讲解与物业实体法律、诉讼程序法律有关的知识,询问各方意见,释明诉讼权利义务等法律专业化调解工作。
同时,居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调解双方做情理疏通工作,充分利用自身工作优势,协助、推动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而人民调解员则负责协助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并在调解过程中起主要作用。
另外,小区办调解员负责解答物业专业方面知识,根据调解过程中出现的具体物业纠纷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相关事项的处理办法等。
安辉副院长表示,通过物业纠纷大调解机制,集中调解物业纠纷,能够实现矛盾的快速化解。群众可不受严格的审判流程的限制,居民、物业公司可以更广泛、更自由地表达意见。
同时,该机制吸纳各方力量参与调解,增强调解方案的可接受性。大调解机制吸纳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加入调解中来,发挥其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优势,更易令当事人信服和接受。
并且,大调解模式将法庭搬入社区,将法律带给群众,使群众诉求从散乱的个体表述转向理性的集中反映
另外,多元调解机制使矛盾纠纷能够在萌芽阶段,早发现、早化解、早预防,充分引导、扶植基层自治力量提高自身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在这一模式下,法院通过现场调解、法制宣传、普法讲座、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引导业主理性维权、改进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的产生。 安辉副院长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