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越城区(高新区)森海豪庭小区的一则通告引发业主关注:物业公司拟规范停车秩序,对于不予配合的车主,将作锁车处理。有业主对于“业委会授权物业公司开展整顿”一事提出质疑。涉及小区公共区域的事务,在不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业委会的相关授权是否有效?本报记者继续调查。
业主质疑:业委会授权无效
一份由业主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显示,森海豪庭小区业委会确实将规范停车秩序事宜授权给“金昌物业”具体负责实施,该授权书同样写明:严禁车辆停放在小区通道、绿化带上,对不予配合者一律锁车处理。
“首先,‘广大业主’都包括哪些业主,反正樱花园很多业主没提过这样的要求;其次,涉及小区公共区域的事务,在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业委会是否有权替业主们授权物业公司来操作?”有业主说,小区地面道路属于公共区域,怎么使用应由全体业主决定。还有一点,同样是消防通道,为什么有的通道划了车位?“物业公司要规范停车,这本是好事,但处理的标准很难让人信服。”一业主称。
街道社区介入协调,暂缓锁车
就森海豪庭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向森海豪庭业委会求证。相关委员表示,业委会确实已授权物业公司负责规范停车秩序事宜,有关此事之前已经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讨论决定,具体的管理方法是:一开始以劝导为主,多次劝导无效的才考虑锁车。该业委会副主任回应:(锁车)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样做)并没有违规。对于公共通道车辆停放秩序整顿的标准为何不统一问题,他没有正面回应。
对于此事,森海社区居委会又是怎样解释的呢?该社区居委会主任羊女士表示,之前讨论时(业委会)是说要加强小区车辆管理问题,但具体到“锁车”做法,会上没有提到。物业公司张贴的通告上为什么会出现社区居委会盖的印章,羊女士这样回应:“一开始社区居委会没有盖章,因为里面提到了锁车问题;后面之所以盖章,主要也是出于维护小区车辆停放秩序考虑。”她说,了解到业主的诉求后,街道、社区、业委会已多次开会讨论,“车辆停放是要规范起来,但到底要不要直接锁车,目前只能先缓一缓,看看有没有更好的措施。”她说。
记者了解到,“金昌物业”原计划6月4日起实行锁车管理,目前这项措施已暂缓实施。
那么,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业委会的授权是否有效?记者咨询了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他表示,如果要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改造或有其他用途,确实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若只单纯涉及管理上的问题,业委会是不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的。那么,物业公司是否有权锁车?“锁车作为小区管理的一种措施也是可行的。”他说,从森海豪庭小区目前的情况看,业委会和物业在规范停车秩序的管理上,一些细节问题应考虑周全。比如实施管理措施前,最好将原先划在消防通道上的不合理的车位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