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区泛海城市花园业主举报泛海物业公司疯狂侵权
|2016-09-03 点击人数:525
社区头条
  今日下午,小编收到潍坊高新区泛海城市花园业主举报信,由于政府相关部门“踢皮球”,造成泛海物业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侵害业主权益多年并疯狂敛财。
  内容如下:
  一、潍坊高新区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物管办)、潍坊高新区新城街办(以下简称新城街办)及富华居委会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 
  1、关于责令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物业)退出本小区问题:2012年12月10日,因该物业公司没有与新选举的潍坊高新区泛海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多次找高新区新城街办富华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高春颖书记及物管办协调,但物业公司故意拖延不予签署。无奈之下,业主委员会决议责令物业公司在2012年12月13日前提交承诺书(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小区物业管理权,并应于2012年12月20日前移交全部物业管理资料,同月31日12:00前全部撤离,由业主委员会、监委会接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2013年4月18日,因物业公司拒绝签订服务合同,拒绝退出本小区管理,业主委员会决议并通知全体业主:物业公司在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期间,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由于居委会、物管办不作为,始终没能解决。
  2、2013年用假业主委员会印章签订合同问题:(假印章字样:“潍坊市泛海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
  2013年,业主委员会到高新区物管办及新城街办要求协助解决物业服务合同事宜,当时物业公司经理冯磊(物业公司原经理)居然拿出了一份盖有假业委会公章及由唐福利、史建军、郭信等业委会成员签名的虚假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发现后强烈要求物管办及新城街办制止此种违法行为,因为居委会、物管办不作为,假公章问题并没有及时解决。
  由于他们的偏袒、纵容以及对法律的漠视,物业公司对假印章问题有恃无恐、横行霸道,目无国法。2016年3月、5月份,物业公司竟然向法院提交盖有假业委会公章(有唐福利、史建军、郭信等人签名)的物业服务合同(分别为2013、2014、2015、2016年度四份合同)向业主催要所谓的“物业服务费”。
  二、物管办、居委会高春颖滥用职权,乱作为。潍坊高新公安局东明派出所对假公章案件的处理至今未果。
  明知物业公司用假印章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物管办仍然为其出具合同备案证明。在2016年3月8日上午高新区法院庭审中,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真实性提出质疑,下午1:30再开庭时,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盖有物管办印章的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我们业主到物管办调取物业合同,发现该合同是用假业委会公章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并且备案证明是新制作的(可以鉴定)。
  居委会高春颖在派出所侦查处理假公章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的情况说明。2016年3月,业主在法庭上发现盖有假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物业服务合同后,遂向东明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向居委会调查询问后,办案民警告知业主:在向居委会调查时,居委会书记高春颖称业主委员会印章丢失,重新刻制了一枚。我们告诉派出所业委会的真印章没有丢失。之后,派出所以正在等待居委会书面答复为由,导致该假印章案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针对此事业主委员会多次向街办、居委会反映情况,也是石沉大海。
  居委会高春颖对未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没有法律效力是明知的,但仍然应泛海物业的要求作为证明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有效证据(居委会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上盖了公章),提交到了法院混淆视听。
  居委会高春颖强行插手干预业主大会及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2016年8月1日,令业主震惊的是居委会高春颖书记与现任物业公司经理李晓华突然在泛海小区发布业主委员会改选公告。他们指定的选举候选人唐福利、史建军、郭信竟然是配合物业公司签订假物业服务合同的人,令业主瞠目!部分业主2016年8月19号到新城街办反映此问题,街办信访聘请了求是和信的两位律师给我们作了解答,明确说“居委会和物业组织的业主委员会选举是不合法的”。信访办的人说“这次选举是否合法律师说了不算应该有物管办界定”,当日下午我们到高新区物管办反映此事,物管办负责人说“此选举是有问题,但我们不能对街办的工作做任何界定”。
  三、业主委员会不服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鲁0791民初字第629号民事判决,已提出上诉。
  上诉人系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依法有权代表本小区业主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判决没有法律依据,即便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但根据现有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并没有否认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的否定性规定,且上诉人的诉讼行为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制止被上诉人利用虚假业委会印章的违法行为。
  四、物业公司不遵守《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十条禁律》违法乱纪行为:
  1.自2003年以来未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授权借用蓝牙升级等手段私自收取车辆占道费和蓝牙门禁费,导致小区业主不能正常出入小区。
  2.利用小区的公共设施收取的广告费全部被物业公司侵占。
  3.物业公司在管理供热期间因其故意少购气导致三个采暖期供热不达标。
  4.物业公司将业主公共设施私自改为幼儿园并牟取私利,已获利近200万元。
  5.管理混乱:偷盗、划车(曾经一个晚上有15辆车被划坏)现象频繁发生。
  6.由于物业公司故意拖延导致房屋质保期过期而不维修,致使业主房屋漏雨严重。(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人)。
  7.2012年业主发现泛海物业为提高物业费仿造业主签字并提报物价局。

  由于相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为虎作伥,导致我们小区真正的业主委员会无法履行职责,更无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潍坊电视台对本小区乱象亦多次报道,然而,相关职能部门不但没有及时制止,侵害业主权益的态势反而愈演愈烈。业主权益何在?


下载业委会app快速成立业主委员会
下载业委会app开通业主委员会办公
用户协议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政府基层管理 业主委员会办公 小区物业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