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杭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引导党员支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把关工作、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强化对业主委员会履职的指导监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的领导等六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与《通知》同时下发的还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5个章节、80条条款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作了全面规范。
《规则》明确党领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要求在业主委员会中设立党组织。要以“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为基本原则,在业主委员会中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的政治引领,鼓励党员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保证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实现业主自治和小区建设、社区治理的有机统一。
《规则》还明确了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履职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指导监督下开展履职工作。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履职事项,应先召开业主委员会党组织会议或党员委员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提交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