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投票未达双过半 物业公司去留仍存争议
刘晓云|2016-09-11 点击人数:711
社区头条

融侨馨苑小区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从8月22日至9月6日,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对是否续聘一事进行了投票表决。9月7日,唱票计票工作结束。尽管此次参与投票的业主中超过一半以上的支持重聘物业,但是由于未参与业主过多,按照相关规定,投票结果没有达到“双过半”。因此,在物业去留的问题上,仍存“争议”。

计票超半数投票者支持重聘物业

连续多日,融侨馨苑小区业主的微信群“炸开了锅”。由于小区物业公司合同于今年6月30日到期,针对是否续聘一事,业委会、业主和物业公司三方唇枪舌剑。一夜之间,小区每栋楼楼内及其他地方贴满了“打油诗”,字里行间充满了火药味。

9月6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昨日,记者了解到,关于物业是否续聘一事,连续半个月,业主对此进行了投票表决。9月7日,唱票计票工作结束,有效选票共计3575张。其中,选择“授权业委会依法组织执行公开招标选聘物业公司”的票数有2568张,占专有部分面积28.56万平方米。选择“授权业委会组织与金辉物业直接谈判续约事宜”的票数有957张,占专有部分面积10.57万平方米。

据了解,融侨馨苑共有业主6777户,建筑总面积为74.16万平方米。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须达到俗称的“双过半”。目前,融侨馨苑小区业主大会的投票结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双过半”。

业委会“双过半”规定不适用此次票选

融侨馨苑小区业委会负责宣传的朱先生说,根据相关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需要“双过半”,值得注意的是“选聘”和“解聘”这两个词。目前,该小区的现状是物业合同到期,此次投票是对关于续约和选聘方式的问题进行表决,而非对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问题进行表决,因此“双过半”规则并不适用。

“下一个阶段才是选聘物业的事情,金辉物业也可以参与竞聘,那个时候还有一次投票,那次的投票才适用‘双过半’原则。”朱先生说,法律规定必须达到“双过半”,但实际操作中,根本达不到6777户业主都参与投票。小区内有空房、出租房等情况,没有参与的业主很多,再投多少遍票,也达不到这个要求。朱先生说,尽管这次参与投票的居民中,超过一半以上的居民支持公开招标选聘物业,但是如果按照“双过半”的说法,事情完全“反转”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馨苑服务中心项目经理冯吉良,他说:“不管是去是留,都将按照之前达成的协议继续工作,不会让小区变乱。作为企业,还是要起到该有的社会责任。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尊重民意。”

街办等双方冷静下来再谈

对于此事,电子城街道办社区中心主任梁侃说,融侨馨苑小区业主大会投票结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双过半”,接下来,街道办将与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协商处理。

“目前,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双方都不够冷静,等冷静下来再谈。”梁侃说,尊重民意,尊重结果,此次投票还有3000多户业主没有参与投票,结果不能代表6777户全体业主的意见。

“此次投票的结果和过程都是有效的,基本反映出了居民的意见,但是没有达到规定的‘双过半’,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梁侃说,其实,业主对这次投票还有错误的理解,存在概念偏差。投票并不是为了要撵走物业公司,其选票的选项内容是:续约和公开招标选聘物业公司。如果要招标选聘物业公司的话,金辉物业是可以参加竞选的,并且在同等条件下,金辉物业有优先权。对于此事的最终处理意见,梁侃说,不会过多引导,依法办事才最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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