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开发热,香河首当其冲步入了发展行列。我家公坊小区就是其中之一。我家公坊小区位于香河县新华大街西口,小区分为一期公寓1200户、商铺、二期别墅214户,绿化率达到40%,由上海绿地集团开发,并已于2009年底陆续交付使用。绿地集团力争将我家公坊小区打造成高档社区,所以将光纤入户、可视对讲、楼宇智能控制等高科技的技术融为一体,吸引了购房者的目光,加之市政府各级领导的关注与指导,小区被列为廊坊市第一个示范小区,也是香河县打造“顶级品质首都卫星城”的一大“力作”。
在如此大好的形势下我家公坊小区业主却从2011年初踏上了维权之路,至今已有5年之久。
2011年3月28日,小区公共区域突然张贴出“我家公坊小区业主大会公告”,公告内容大致为:小区业主大会经研究讨论做出的一系列决定,包括: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选出本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制定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方案;责成业委会通过招标选聘新的物业与现有物业解除管理合同等。公告落款为:城西社区我家公坊小区业主大会,并赫然加盖上了业主大会红章,这个空降的公示如定时炸弹般引爆了业主们的神经。而引爆这颗炸弹的是城西居委会主任单某。小区什么时候成立的业委会啊?为什么业委会成立了业主们却不知道呢?委员会的成员是谁呢?上百名业主带着困惑找到了位于小区内的城西居委会,要求查看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文件。在这看似在正常不过的提请下,却遭到了城西居委会单主任的强烈否决,坚决不予出示相关的文件和名单,并趾高气扬的说“我就是业主委员会主任”。业主们不得已,将问题向街道和房管局反应,希望通过正当的业主公开、公正选举出业主委员,来代表业主对物业的进驻和业主合法权益的履行。迫于压力,业主们在单主任的“组织”下于2011年4月20日举行首届业主大会,并选举出业主代表。2011年4月28日,首届我家公坊业主大会终于得以召开,21位业主代表参加。大会上选出了首届业委会的7位业委会委员,并就业委会初期工作安排达成了一致意见。
在当选业委会委员把所有前期材料收集、准备好,去房管所进行业委会备案工作时,却被房管局告知我家公坊的业委会已经在政府有备案手续,如果想备案只能进行换届选举,否则是不会予以重新备案的。由于看不到政府备案的资料,当选委员们无法判断备案资料的真实性,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有人在大部分业主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暗箱操作把“业委会”成立了!
于是业主开始找各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寻求解决办法。在各方压力下,城西居委会在单主任的安排下不得不于2011年5月29日组织了一次“新”“旧”业委会委员参加的会议(所谓的换届选举),这是已备案中的业主委员唯一一次集体露面。会上通过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差额选举出新的“我家公坊”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但由业主们新推选出来的业委会换届结果,最终也没能在政府备案成功,因为单主任拒绝提供居委会应该提供的一个证明文件,经过几个月的协调一直无法得到相关单位的支持,换届备案工作只能暂停推进。所以自2011年至2014年,小区的物业管理就属于若有若无的状态,整个小区呈现出一派萧条与混乱的景象。
2014年底,业主们又一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更换了物业管理公司—香河京兰物业公司,据说又是手持“业委会”大章的单主任同他们签定了为期十年的物业管理合同(远远超过业委会委员三年的任期)。没有招标入围的公示,没人知道物业招聘的过程,没有看见物业管理合同,没有任何文件,我家公坊的业主们又一次被城西居委会单主任“代表”了!
新的京兰物业公司作风相当野蛮,整个小区的卫生、安保、绿化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公共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业主维权无路,就以拒缴物业费来抗议,但京兰物业为了达到收取物业费的目的,不惜采用各种违法手段来强制业主缴费,比如停电、雇佣社会人员骚扰业主、制止未缴费业主进院等,由此已经引起多起与业主的恶性的冲突事件,甚至影响了该区域的交通、惊动了警方!整个小区乌烟瘴气,人心惶惶,人身安全都不保,哪里还当年预想的示范小区的模样!在业主与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的交涉中,该负责人竟然叫嚣“我是进过大狱的”“公安局我们认识人”等言论以此威胁业主,妄图以黑社会的手段强制业主们屈服。而在每次的冲突中,城西居委会单主任都会首当其冲的指责业主,却对京兰物业的种种不堪不闻不问,无所顾忌地扮演着京兰物业保护伞的角色。
2015年5月业主不堪京兰物业的野蛮管理、城西居委会单主任不予业主出示业委会成立的相关文件和业委会成员名单向街道及县政府反应情况,得到了县委书记王凯军的接待,并指派了管理相应工作的县长。但在一层层工作指派下,问题却没有得到回复和解决。
2011年至今,我家公坊小区业主在维权之路执着的进行着。在2016年9月初,部分业主又找到了新华街道信访办,要求查看我家公坊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文件,信访办赵主任明确的答复业主,我家公坊业主委员会文件就在城西居委会,可以直接找单主任查阅,而且赵主任也跟城西居委会单主任联系好。但是当业主到居委会找到单主任时却被告知要到物业去开证明才能查看。业主提出有房产证,这还不能证明业主的权益?单主任也很坚定的说:即使有房产证也不能证明业主就是业主。这跟以前网传的“证明你妈是你妈”真是如出一辙啊!现在来给单主任普普法吧: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六条款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从多年来城西居委会单主任百般阻挠我家公坊小区业主查看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文件不难看出,香河城西居委会单主任在操纵着我家公坊小区业委会、与京兰物业勾结谋取个人利益、颠倒黑白不如实向上级管理部门反应实际情况,激化业主对政府的矛盾,形成业主对抗、仇视、不信任政府职能部门,间接地向我家公坊小区业主证明单主任本人可以在香河为所欲为的形象!单主任,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还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京津冀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已经步入轨道,而香河以其特有的地理位置以及经济模式,无疑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香河正在成长为京津周边最具发展潜力和产业投资的起航点,但香河的政府职能部门也要能够真正的重视到百姓的诉求,这应该不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