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盖不仅破损,还锈迹斑斑,存在安全隐患。
佛山日报讯记者周龙凤摄影报道:王女士前日反映,小区沙井盖损坏,其所住楼业主却被居委会要求单独分摊维修费用。对此,包括王女士在内的多名业主质疑责任分摊合理性,拒交费用。
家住禅城区同福西二街小区的王女士,发现同福社区居委会在其所住楼大门上张贴了“关于维修沙井盖的通知”,称本楼首层地面的一个沙井盖损坏多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尽快修复。而经维修公司评估,维修该沙井盖所需材料及人工费共300元,故按每户25元预收费用(多退少补)。
“每户交25元,其实钱不多,但总觉得这钱不该由我们出。就算真要出,也应该是50号楼所有住户都出,而不是单独由房号尾数为01、02的住户出。”王女士表示,该楼业主们每年都要缴纳清洁费,每月还要缴纳垃圾费,且小区长期有停车费收益,沙井盖维修费应从上述费用或收益中扣除。同栋楼的陈女士等人,也以类似理由拒交维修费用。
“每栋楼宇的周边渠及沙井的维修费用由该楼的业主共同分摊。同时,因为该小区停车收费由私人承包,没有公共收益。”同福社区居委会邵主任回应表示,因为事发楼栋属于老小区,没有物管,也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因破损的沙井盖就在房号尾数01、02的住户楼前,维修费理应由这些住户分摊。他表示,该楼栋共16户,但目前仅有6户居民缴纳费用。如果居民一直拒交,只能搁置维修。
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表示,上述提及的破损沙井盖并非市政管辖,而是处在小区内房号尾数01、02的楼栋地面上,所以由这些住户单独分担维修费用,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