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各小区业主注意了,这笔钱属于你而不是物业!
|2016-10-13 点击人数:422
社区头条
车费,一直是广大业主关心的问题,银川很多小区都划有公共停车位,对临时出入小区的车辆进行收费。别看每次收一两元,但长此以往,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作为业主,你知道这笔钱哪里去了?这笔钱又到底该归谁?
  临时停车费归业主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的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也就说明,公共停车位所带来的收益,理应归业主所有。    然而事实上,不少业主对此并不知情,也并不关注,每年收来的那么多临时停车费,到底都哪里去了?

       公共停车位收益,到底怎么分?
  《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该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个别小区的业委会据理力争,为业主争取到了停车场收益。但物业公司认为,业主每年领几十块钱并没意义,还不如补充维修资金。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物业公司表示:“物业公司亏损那么严重,哪还有什么收益发给业主。”一些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公共停车位的收入自然也就由物业公司管理,用于维护小区内的设施等。至于老旧小区,有内部人士表示,老旧小区月租车位费本就低于政府指导价,由社区代管,除去设施改造维护、门卫工资等已所剩无几。

       物业该不该动属于业主的钱?
  有的小区没有业委会,就算在有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是否积极参与小区里公共停车位收益的使用分配和监督,也至关重要。

  其实,《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业委会有权拟订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方案。

  有的小区选择将公共停车位的收益用于补贴物业费,而有的物业公司则会以亏损为由,将停车位收益收入自己的腰包。

  有人就提出质疑,既然是收益而不是收入,就是已经扣除了经营成本、报酬、税金后的盈余。

  既然物业管理条例那么规定了,物业公司不应以亏损为由,动本来属于业主的钱。广大业主请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无论怎么说,这确实是一笔属于业主的钱,而不是物业所有。

  即便业主不打算收回这笔钱,但具体怎么使用,花在哪里,业主起码应该有知情权。

  如果业主想要回这份收益,那也无可厚非,毕竟钱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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