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维权有什么用?业主其实有权炒了物业公司
|2016-11-01 点击人数:481
社区头条

好楼盘是选房的第一步,好物业才关系到以后居住的舒适度。在南京,听说的大大小小的维权事件也不在少数,联名拉个横幅在小区里抗议,最后真正解决的又有多少呢?自己的权益还是还是要靠自己维护。其实,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对物业公司有任何的不满意,都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为自身维权。你知道吗?

       在今年的6月30日,昆明一小区业主委员会就以物管私自涨价服务却不到位“炒”了物管,并且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这一天我们期盼了很多年,从物管胡乱涨价开始,业主就开始与他们博弈。业委会辞退物管完全依规依法进行。”一位小区业主表示,这是他了解到的昆明首例获得政府层面支持的小区业主辞退物管事件。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聘物业公司?

一般有2种情况:

①自然解聘,即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时,业主大会决定不再与物业管理公司续签合同。
②提前解聘,即在物业管理合同期内,当大多数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不满,而物业管理公司又没有改进工作的措施和行动时,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时,可以解聘物业管理公司。 

如何解聘物业公司?

    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服务企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另行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辞退物业公司需要列出:

(1)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等违约责任和证据;

(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决定;

(3)进行交接的期限。

业主委员会解聘物管公司,物管不走怎么办?

起诉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尽量避免居住之后和物业起不必要的冲突,在买房时就要选好优质的物业,银城、绿城、万科、保利、金地都是让人值得放心的好物业,那么,在南京,都有哪些楼盘有好物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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