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草拟了《海南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海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在草拟的《海南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里,对将专项维修资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做了具体的流程规定,对物业公司的权限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这对于广大业主来说,无疑是好消息。
但是,具体到现实生活中,在利益错杂、监管不力的情况,如何才能真正解决物业服务难题呢?物业管理不仅仅是行业问题,更是社会问题,物业服务关乎到每一个市民,然而把问题的解决寄希望于资源整合能力并不强的物业方本身,这注定是任重而道远的。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 可移交业主委员会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资金属业主所有,一般由物业所在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设立的管理机构代管。但无论是物业主管部门代管资金,还是由业主委员会自己管理资金,资金的使用都需要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但是在会危及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项目维修上,我省物业主管部门给出了最低标准,如电梯故障、供水设施故障、消防故障、房屋外墙脱落等紧急情况,小区业委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只要有相关部门的维修标准鉴定,无需召开业主大会就可动用资金进行维修。
“对这种紧急情况的特殊规定,也最大程度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
可以将专项维修基金交给业委会管理,很大程度上会方便业主对自己资金的管理,但是大多人还是会担心基金的安全。
海南联耀物业公司经理龚哲说:“专项维修资金是全体业主共有的资金,如果申请使用流程没有什么变化的话,业委会管理可能会更便捷一些,但是资金的安全和可靠性让人担忧。”
成立业委会 | 需业主主动参与
物业管理问题频频出现在人们视野之中,维修资金难动用、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等,仿佛一切问题都源于业委会难成立,但是,纵观全国,即使在入住率较高省市,成立业委会难也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难题。
众所周知,由于“候鸟”聚集,导致海南很多小区常年入住率较低,这也是大家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难点之一。但是,与全国范围内成立业委会的难点横向比较,大家也逐渐意识到每位业主的主观性对于成立业委会也至关重要。
“成立业委会,小区业主的主观性占很大因素,如果大家心不齐,即使入住率高,也很难成立业委会。”海口市绿色佳园小区业主陈先生说,他们小区现有住户759户、2000多人,入住率高达80%,但是由于业主的参与度不高,小区内热心人士多次发起成立业主委员会均无疾而终。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松散的自治组织,只有全体业主主动参与,再配合完备的手续,业委会才能顺利成立、健康运行,外部力量只能创造条件推动其成立。”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年底,海口“双创”会议指出,海口住宅小区(含大厦)原则上都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管理,2017年海口全市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达到80%以上。这让更多人寄希望于政府放低门槛,促使业委会更易成立。
但是物业管理,是关乎到每一位业主的利益,业委会最起码要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声音,因此成立业委会需要一定的门槛。《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成立业委会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房屋出售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面积达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二是需已交付使用的30%以上的业主书面联名提交筹备业委会的报告。而目前,第一条几乎都能满足,但是第二条往往是个门槛。
“30%以上的业主书面联名是为了保障业委会成立的民主性,如果这个门槛取消,业委会成为个别业主的‘一言堂’,更会加剧矛盾。”海口市万恒城市花园小区业主莫聪这样告诉记者。
创新投票方式 | 搭建电子决策平台
而与此同时,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建议,如果一定要业主表决投票,可以通过投票渠道的变革来解决这一问题。
“每个业主都会关注自己的房产物权,但是大家不重视其投票表决的原因是不愿因为这些投票表决耽误过多时间,如果可以拓宽投票渠道,让业主自由选择时间来关注物业管理,可能效果会更好。”该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我省正在草拟的《海南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也提出,管理机构应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设业主共同决策电子平台,便于业主通过计算机和手机等电子工具参与共同事务决策,提高业主参与维修资金使用表决投票率,保证计票的准确率,解决业主到场投票表决的难题。
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核算、查询和监督等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开辟方便快捷的查询渠道,切实保障业主维修资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据介绍,这或许是日后解决小区业主投票表决难的一个重要走向,目前我国也有部分省份开始尝试通过相关部门开发电子平台来完成业主的投票表决。
“同时,物业小区的各项服务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小区本身就是个小社会,因此创新物业服务也需全社会共参与。”海南省物业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60%-70%的小区均为5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小区,其物业管理劳动成本高,资源整合能力差,能力不足却要承担很大的社会问题,因此矛盾不断。物业关乎到每一个百姓的利益,只有全社会齐参与,才能让物业问题逐渐得到解决。
据了解,目前,我省也在逐渐推进,让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也参与到物业管理中来。“对于一些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主也可通过居委会来进行部分事项的调解和决策。”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