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天气逐渐有了凉意,然而小区纠纷的热度却在提升。日前,西区美林假日数十位业主在小区拉起了横幅,强烈要求小区今早成立业委会。业主之所以如此齐心协力,其目的只有一个:希望业委会能让物业公司提升小区服务水平。
究竟,小区的物业服务到底让业主有多不满,才让后者立定心肠成立业委会?作为局外人的我们,一时间实在难以评头品足。不过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对于业主自发要求成立业委会的意识和做法,总比业主与物业公司无休止的对质与吵架强得多。
早前笔者从一些法律人士处了解到,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按理说,业主委员会是业主通过选举产生的为业主服务的群众性组织,应当接受广大业主的意见和监督,严格依法管理小区业主共同事务,不断改进工作的不足和缺点,维护好业主的共同利益。相比起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这个中间人起到监督物管服务方、协调小区矛盾,为业主争取最大利益的作用。这正是目前物管行业乃至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着力推广的一环。
那么,成立业委会是否意味着小区的所有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笔者认为未必。今年年初,南区某楼盘就传出了业委会换届纠纷。究其原因,笔者总结发现,目前小区的开发商与物管都属从属关系,因此当部分小区业主计划组织业委会时,前者大多都希望“渗入”自己人(如一些为开发商工作的业主),以希望减少业委会日后对物业管理的异议。此外,个别业委会成员由于私心较重,在小区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遇上冲突时,往往不能很好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另外,即便没有利益问题的冲突,业委会成员的素质也往往很大程度影响着了小区业委会的作用。
不过,即便目前小区业委会存在成立率低、成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笔者仍认为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仍然是巨大的。以上述美林假日的情况为例,业主之所以提出成立业委会,很大原因是在于自身诉求无法得到满足,说白了就是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达不到业主的要求。为了督促物管提升服务质量,业委会便成为了实现业主诉求的重要载体。
笔者一直认为,小区作为社区乃至社会组成的“细胞”,其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城市社会管理的成效。从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社区民主建设离不开公民意识的不断增强,而业委会作为业主实现自治的民间组织,其在发展过程中尽管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但这依旧无法否认业委会是社会管理进步的标志。
而且,通过物业公司、业委会、业主三方的不断磨合,小区矛盾就有机会合理、有效地化解于小区,它的存在有利于明确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随着国内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将会得到更加明确的保障。而眼下更重要的,是政策如何通过有效引导,让小区业主更有效、便捷地成立业委会,同时通过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业委会的作用。
下载业委会app快速成立业主委员会
下载业委会app开通业主委员会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