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选举 委托物管“拉票”遭质疑
邵枫|2016-12-30 点击人数:496
社区头条

 南山区福园小区部分业主近日投诉称,他们小区进行的业委会选举疑似存在暗箱操作。其表现便是物业管理处保安的“拉票”举动:此“拉票”非彼“拉票”,是指保安在争取业主委托自己投票。

业委会筹备组则称,委托只是不在小区业主参与投票的一种方式,管理处只是为方便这些业主而提供委托途径,投票、开票环节也各有监督。

部分业主

“物管插手是担心被解约”

部分业主怀疑,本次选举遭到物业管理处操纵,选举过程中有违规操作,因此并不认同选举结果。

一名要求匿名的业主称,在投票开始前两星期,物管处的保安们就开始联系业主,要求委托保安来投票。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以委托他人投票,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而受委托人在投票时也须出示委托书和两人的身份证明。但该业主表示,其所知的几户委托保安投票的业主都没有经过这些程序,只有口头答应。福园小区业主之间还流传着一份业委会“内定人选”。

不过,即便业主们的猜测属实,小区物管为何要干涉业委会选举呢?一名业主对此表示,由于不少居民对小区物业目前管理状况存在不满,业主中传闻,某些业主如果当选,就将终止和物业公司的合同。因此,物管感到紧张,遂采取手段,希望换上倾向于物业一方的业主。

选举筹备组

“拉票”是请更多业主参与

而福园小区业委会选举筹备组一名负责人介绍,整套选举过程都符合相关规章制度,选举的绝大多数细则都由筹备组集体会议讨论决定。筹备组由6人组成,包括4名业委会委员和2名普通业主,物业管理处和社区工作站均未参与,不存在某一方操控选举的问题。

关于保安的“拉票”,筹备组一名成员刘女士(化名)表示,这是因为一部分业主不在小区,筹备组希望采取方式让他们也参与到投票中来,包括微信、短信、委托他人代投等方式,联络这些业主的工作便交由物业负责。一名监票人业主表示,受委托人前来投票时,需出示能够证明委托人委托请求的凭据,包括手机聊天记录等,但不局限于书面委托书。筹备组刘女士称,为了提高效率,省去了提供双方身份证明的环节,这也是筹备组共同决定的。

回应

物管、社区工作站:仅作配合

物管处负责人王主任表示,由于业委会、筹备组都不掌握全体业主的通讯信息,为防止泄露个人信息,遂委托物管直接派人联络各业主。经过这一过程,确实有部分业主委托物管处代投票。那么,如何保证受委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去投票?负责人表示,这一环节并没有外在的监督,只是凭借委托双方的信任保证。

对于“换物业”的传言,筹备组成员、社区工作站和管理处均表示未听说过。荔林社区工作站的崔主任也表示,工作站并未牵头组织选举,仅在投票、开票时派人参与监督,而监票的主要成员则由3名业主代表组成。

南山区住建局物业科:

怀疑舞弊须提供证据

对此,南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一名负责人受访表示,此前也有业主向住建局反映“保安拉票”的问题,但由于所提供的相关证据并不充分,因此也不好直接判断。目前,已建议有异议的业主向街道办请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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