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欠费 物业如何应对才不侵权?
|2017-01-18 点击人数:456
社区头条

小区公示各类信息时,应注意不构成侵权。(资料图)

  1月17日讯 “即使长期欠费,物管也不能把业主的信息公布出来吗?”1月11日,本报刊登了《物管能否公开给业主“差评”?》,提醒小区物管在管理过程中,注意维护业主的相关权益。可如果有业主长期欠费,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该怎么办呢?看到报道后,有几位读者致电盐城晚报记者,想了解相应的解决办法。

  市民杨女士家在亭湖区南洋镇一处小区,在小区里住了七八年,物管公司换了四五家。原因就是部分业主不愿缴费,费用收不上来,“前几年物管公司是一年换一家,都待不长。”杨女士说,平时在小区里散步、和其他业主聊天时,也曾听说有的邻居,住进小区几年都没有交过物业费。对于那些每年都缴费的业主来说,觉得有些不公平。并且因为部分业主的欠费行为,小区连年换物管,不能得到平稳的管理,也侵害了那些每年都按时、足额缴纳费用的业主的权益。

  “之前听物管说费用难收,我们还曾建议过物管人员,把欠费业主的名单公布出来。没想到,这样做可能涉嫌侵权。”杨女士质疑,她知道小区每年的收费情况应该是需要公示的,可为什么不能把哪些业主缴费、哪些业主欠费的信息,向全体业主公示出来呢?

  对于这个话题,江苏珠溪律师事务所的汪学荣律师解释,根据省内的相关物管条例,每年小区的收支情况是需要公示的,没有疑问。但是如果需要公示小区欠费业主的相关信息,这就需要慎重了。“这样做是涉嫌侵犯隐私权的。”汪律师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未经允许,擅自把业主的姓名、住址、私人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张贴告示等方式对外界公布,涉嫌侵犯业主的个人隐私。同时,这样做也会给业主带来安全隐患。

  汪学荣建议,为免产生争议,最好是直接公示已缴费业主的楼号等情况。同时,不缴物业费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小区业主委员会有义务协助物管收取物管费,如果产生相应争议或是欠费纠纷,应通过法律途径,以合法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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