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七名业主与物管公司因为长期积怨,拒绝交纳物业费,而一纸判决下来,可能会使双方矛盾更深。而刚刚获得最高法院“天平奖章”的老法官简丽芳,通过长达50多天的沟通,最终促成了双方的和解。记者昨日从禅城区法院了解到,案件的代理律师还专门从湖南发来了三行字的信件,对简丽芳的耐心进行了“点赞”。
标的虽小 积怨却深
2016年10月,佛山市禅城区某物业公司因七名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经多次催款无果,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院。
初步查看证据材料后,简丽芳得知涉案小区物业为经济适用房,整栋楼只有一个产权,当事人信息不完整,而且涉案金额不大,最多的10000多元,最少的才1950元。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和阅历,她认为业主可能并不仅因物业管理问题而拒交物业费,而是有其他更深层原因。
为此,去年11月14日,简丽芳让书记员到居委会核实当事人身份、房产等信息。刚开始,居委会基于对居民信息的保护,拒绝提供业主信息,后经简丽芳耐心解释,终于肯提供业主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过了两天,简丽芳又前往居委会、公安局调查业主委员会情况、当事人身份等信息。前后跑了几趟,她终于掌握了主要情况,并为开庭做好了准备。
原来,七名被告业主因对物业管理服务、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房屋质量问题有意见,再加上小区历史遗留问题,所以他们拒不缴纳物业费,简丽芳意识到若该案处理不当将引起其他业主不满,继而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小区和谐。一纸判决容易,案结事了困难,考虑到物业公司的日后管理、小区的邻里关系以及社会效应,简丽芳决定从调解上下功夫去解决问题。
多方沟通 终成和解
一开始,简丽芳尝试联系一名涉案8000多元的业主到法院做庭前调解。由于该业主始终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小区杂草丛生,还时常有老鼠出没,多次反映都得不到解决,如果物业公司不彻底解决就不交物业费。一下午过去了,最终并未调解成功。
一个周六的晚上,其中一名被告业主接到简丽芳的调解电话,他十分意外。原来,简丽芳并未就此放弃,她利用下班时间、周六日电话联系当事人沟通案情,甚至一天三、四次电话,力求让双方增进理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开庭前终于有两名被告同意进行调解。
此后,简丽芳决定对其中四名被告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庭审从上午9时一直开到下午3时30分,持续了六个多小时,双方当事人均唇枪舌剑,言辞激烈,每位业主都敞开心扉倾诉各种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虽然案件事实十分清楚,但简丽芳认为双方心结打不开,日后产生的问题只会更多,她决定再作最后努力。经简丽芳多方周旋,终于促成判决前在周日的最后一次“三方会谈”,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代表、各被告业主均到场协商。持续一下午的“会谈”虽未达成一致意见,但为各方提供了宣泄情绪、正面沟通的平台,也为日后的调解打下了基础。
之后几天,简丽芳又请业委会主任出面做工作,逐一与各被告业主沟通,最终,五名被告综合各方考虑,同意调解并交付了相应款项,原告也撤回了起诉。整个案件持续了50多天,并以代理律师意想不到的调解方式结案了。 简丽芳:
调解不亚于判决
谈到简丽芳,大家的第一印象是“老先进”,获得了单位、区、市、省的许多荣誉。
一直以来,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简丽芳充当着解决纠纷的“调解高手”,提出“多调少判”的思路。谈到她的调解心得,她提倡以“诚心、公心、热心、耐心”来消除当事人的戒心,获取他们的信任。
一个在原告代理律师看来再简单不过的案子,简丽芳前后调解十数次,原告代理律师在信中写道“我万没料到一个法官除了审案还更多地考虑一个企业的未来管理和社会综合效应,我万没料到她对一个简单案件的证据组织和审理是那般的谨慎与细致”。谈及此案,她只是淡然地说:“我只是做好自己的本分。”
简丽芳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调解不亚于判决。写一份判决很容易,但案结事未了只能导致恶性循环,所以我都会换位思考,把案结事了作为最终追求。”今年1月,简丽芳获颁荣誉“天平奖章”,而这一奖章,代表着她在法院坚守拼搏、默默奉献的30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