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监督物业服务、更好维护自身利益,省城不少小区及无人管理的老旧楼院业主委员会相继成立。然而,近日记者走访了省城部分小区和老旧楼院,对小区业委会生存现状开展调查,结果显示,部分业委会遭遇困境。
2月21日,记者走访了莫家街52号院、宏觉寺街1号院、南关街4号院、宏觉寺街20号院,分别采访了几名业委会成员。他们表示,业委会做好了无人夸奖,做差了还得挨骂。
宏觉寺街20号院业委会负责人王福林说,业委会成立以来,最大的难题就是没有办公用房,个别居民不知道家属院还有一个业委会,如果有办公用房,居民要反映问题就方便多了。在管理过程中,由于院子的出租户比较多,如果大家都能做到理解、配合,家属院管理工作才能正常开展。
前营街社区副主任林磊谈到,业主委员会作为全体业主自我管理小区事务的机构,它的组织、运作及行使的职能和权利,关系到小区、家属院业主能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小区生活和谐有序地开展。然而,许多业主对自己小区里有没有业主委员会并不清楚。对于业主委员会能起到的作用,业主们也是一知半解。部分业主只关心自身利益,对公共事业不够关心。小区自治管理要想走上正轨,需要广大居民拥有主人翁的意识,共建和谐的小区生活环境必须是每一个人都把自己当成主人。
福禄巷南社区负责人冯军芳说,相关单位和部门也要多配合和支持业委会工作。业委会是由业主选出,代表的是业主利益。同时,业委会也是业主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其他部门或单位应支持业委会工作,让业主的合理诉求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得到解决,培养业主按规办事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