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多个楼盘业委会筹备被中止 全部因为这个原因(东莞)
张忻珏|2017-03-17 点击人数:617
社区头条

3月1日,东莞正式实施《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明确业主须按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才能具有成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不过,对于这一细则,部分业主并不认同,希望有关部门能进一步完善。

   业委会候选人9成未“按时缴费”

  2015年7月,天利中央花园小区业主开始筹备成立业委会。在南城房管所和南城宏图社区的指导下,成立了业委会筹备组,并制定了业委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经过业主报名,有10名业主拟成为候选人。按照法定程序公示前,小区物业公司将这10人名单报送到南城房管所,请求审核候选资格。随后,南城房管所和宏图社区联合作出了回复,其中提到有9人因不符合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法定条件,因此不具备业委会候选人资格。

   遇到同样情况的还有东城中心小区,该小区业委会筹备组的成员黄先生说,他们已经先后4次想成立业委会,但都以“流产”告终。

   在送到东城房管所审查的28名候选人当中,有20名因“未按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这个理由被认定为不具备业委会候选人资格。

  但业主黄先生认为,这个未按时交物业管理费是事出有因。“有的人因为长期不在东莞,有的是因为银行代扣的原因,有的甚至是业主按时缴纳了物管费用,但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发票延期,造成缴纳没有按时的现象。”业主黄先生解释。

   目前,东城中心和天利中央花园的业委会筹备被迫中止。而天利中央花园的业委会筹备组成员起诉了南城房管所,让其撤消回复,但一审败诉。目前,正处于二审阶段。

 “按时”交费惹争议 业主望规定更完善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关键一步是产生筹备组成员,然而想要迈出这第一步,并不容易。有业主就觉得,业委会的成立已

   有业主表示,实际生活中,很多欠费业主都不是恶意欠缴。而且如果按相关规定的字面意思,只要有一次未按时交,就等于终身丧失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资格。

  律师吕焕成认为,从合理性角度去考虑,立法的本意是希望选出诚实信用、热心公益的业主来担任业委会候选人,“是不是有一两次不按时,就应该终身否定呢?我觉得这个问题值得探讨,这有待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吕焕成分析。

经困难重重,这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规定”,应该更完善。

   天利中央花园的业主李先生表示,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是看他是否为业主。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委会委员无关。“只要业主不是恶意欠缴,我觉得都具备候选人资格的。”李先生认为。

   不过,律师吕焕成表示,《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作为地方性法规,对业委会候选人的法定条件有明确规定,房管所也有审查权,是有权认定业委会候选人资格。

  而对于“按时”这两个字,法规列明十分清晰,但至于涉及到的具体情况,怎么去认定是否有按时缴纳,“那具体的判定不可能在一个法律的当中,把‘按时’的各种情况都一一列举,这在立法上也不科学。”吕焕成认为,业主是否“按时”缴纳物管费用需要有关部门界定细则。

   有业主表示,实际生活中,很多欠费业主都不是恶意欠缴。而且如果按相关规定的字面意思,只要有一次未按时交,就等于终身丧失业委会委员候选人资格。

  律师吕焕成认为,从合理性角度去考虑,立法的本意是希望选出诚实信用、热心公益的业主来担任业委会候选人,“是不是有一两次不按时,就应该终身否定呢?我觉得这个问题值得探讨,这有待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吕焕成分析。


下载业委会app快速成立业主委员会
下载业委会app开通业主委员会办公
用户协议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政府基层管理 业主委员会办公 小区物业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