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电梯安全法规启动修订,南京拟明确业委会参与电梯安全管理
舒皛 肖日东 记者 卢河燕|2021-04-21 点击人数:2943
社区头条

“建议进一步明确电梯共有产权人拒绝承担相关费用的法律责任”“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制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管理办法”……4月20日下午,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首次审议。

△4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修订草案)》。肖利民/摄

电梯安全隐患频发,呼吁《条例》与时俱进作修订

电梯空间虽小,却是关系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于2011年10月由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制定,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当时“国内首部电梯安全法规”。

“时隔十年对《条例》进行首次修订,既是为了贯彻落实上位法有关要求,保障电梯安全法制体系的统一性,更是为了通过立法方式固化我市电梯安全监管的创新成果,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隐患治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

“截至2020年底,全市电梯总量11.6万台,且年增长幅度一直保持在8%以上。其中,使用10年以上的在用电梯约占全市在用电梯总数的21.35%。”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2020年,检验发现电梯安全隐患11718台次,其中596台次有严重安全隐患和重大问题,被困人员12343人。

△4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肖日东/摄

作为国内首部电梯安全法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在明确电梯安全工作的各方职责、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随着社会发展,电梯管理领域面临一些新情况。201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5年颁布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上位法,对电梯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9年,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推动南京电梯安全在生产、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环节多元共治进行积极探索。“上位法的出台,同级政府的探索,为《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与时俱进作修订创造了条件。”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告诉记者,今年1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进行修订,以法治方式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增进民生福祉。

广泛听“民声”,85条意见写入《条例》修订草案

△4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肖日东/摄

《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修订被确定为今年正式立法项目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大立法主导地位,确定了市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四位一体密切配合、联动推进的《条例》修订工作机制。

市人大财经委提前介入条例的修订工作,先后组织参加相对人(含企业和行业协会)、专家、部门、基层立法论证会,多次召集电梯相关企业代表、行业人士和市民代表座谈,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由南京大学王太高教授团队多次论证研讨,修改完善。

为了使民生立法充分听取“民声”,2月2日起,市人大财经委通过南京人大官方微博、微信向社会各界通报《条例》修订工作计划及主要修订内容,并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先后赴鼓楼区、江宁区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区人大、区级监管部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电梯维护保养企业、物业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和使用家庭电梯的业主的意见建议。

“作为人大代表,能够参与《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的修订,我倍感责任重大。”鼓楼区人大代表孙银根告诉记者,他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调研,听取了华侨路街道代表组及街道辖区范围内的企业、楼宇、社区、居民小区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增加业主委员会职责,将原条例中表述的“监督电梯更新、改造”修改为“组织和监督电梯更新、改造”。

市人大财经委还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梳理了近一年关于电梯安全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诉求,使《条例》修订工作更好聚焦问题、精准施策;会同法制委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开展多方联合调研,前往宁波市学习立法经验。

△4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时新峰作《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肖日东/摄

截至3月底,市人大财经委先后收到36家单位提出的86条修改意见,经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确认,将采纳的85条意见写入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稿。“比如,大家所提的‘在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安全监管、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核算、维保单位条件、机房温度、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问题与建议,在《条例(修订草案)》中已经得到采纳。”市人大财经委委员、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洋说。

《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业委会参与电梯安全管理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提请审议的《条例(修订草案)》共9章65条,包括总则、生产和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和检测、监督管理、应急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条例(修订草案)》在回应民生的关切重点、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破解“电梯久病不治”难题、固化电梯安全责任险、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建立电梯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等方面都有创新内容。

高层建筑电梯困人故障占全市的86%,既有住宅增设电梯97%为业主自管。记者了解到,《条例(修订草案)》聚焦群众关注的高层建筑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安全使用的突出问题,拟增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特别条款。在生产和经营方面,拟增加电梯视频监控有关条款,增加电梯轿厢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的条款。

△4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建华作关于《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肖日东/摄

在强化监管责任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拟明确将相关工作纳入政府安全责任考核体系;修改部门监管职责条款,推动建立多元共治体制;拟明确业主委员会参与电梯安全管理,在电梯管理的全链条中注入新力量。

在应急处置方面,《条例(修订草案)》拟要求对15年以上老旧高层建筑电梯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其中困人故障率高的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强化电梯应急处置职责,建设统一处置平台,设置统一接警号码,建立统一救援体系,并首次以列举方式对应急处置平台职责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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