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业被指中标违规 业委会申请行政复议
蒋奇政|2017-05-04 点击人数:372
社区头条

因新旧两家物业对峙一月,惠州御景花园备受关注。

封条战、保安对峙……惠州御景花园新旧物业相持不下,引起惠州市一级部门的高度重视。惠州市房管局、惠城区江南街道办等组成政府联合工作组4月20日发布调查结果。

联合工作组调查结论称,新物业进驻前是非公开招标,涉嫌违法。惠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还表示,如果御景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法律,如果旧物管企业不退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退出,否则还要处罚,“但问题是现阶段两方面都有意见。”

日前,御景花园业委会对招标违法一说不予认可,其表示已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物业费该由谁收?

封条战和保安对峙并非新旧物业对峙的全部,目前双方都宣称对小区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费交给谁?小区业主也在持续观望。

对物业费的有效收取程度,代表着业主对两家物业公司的认可度,目前谁收得更多?新旧物业各执一词。

江南街道办发函的3月31日当天,业委会也发布了一封致全体业主信。信件内容称,江南街道办事处未出具任何法律依据,就拆封物业管理用房和设备设施用房,决定由旧物业暂行管理小区。给业主信件内容还称,为保障小区业主安全,业委会决定,4月1日起,顺泽物业正式进驻小区,3月份以后的物业管理费由新物业收取。

御景花园的业委会主任高院安证实,4月1日到现在,由新选聘的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但是对于收了多少户,高院安表示不方便透露。高院安还称,现在保洁、电工、保安等已经进驻20多个。

刚到任的中鹏物业相关负责人刘先生表示,粗略估计,对方物业收到的款项有四五万元,主要是部分业主受到蒙蔽去交钱,“但最近从我们的收费情况来看,和此前并没有差别。”

中鹏物业的相关负责人曹先生受访时称,新物管的保安有5个,2个电工,一个保安队长,还有保洁,“不会超过12个人。”

9栋业主刘先生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近期物业还是有改进的,但业委会主任高院安表示,我们给了中鹏物业太多次机会,屡教不改,“坚决不能用”。

B哪家物业该来管理?

哪家物业公司有权来管理小区?业委会和原物业公司也相持不下。

业委会:旧物业非法盘踞小区

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叶卫星在受访时认为,原物业公司没有和经过全体业主授权的业委会签订合同,继续在小区坚持不退出,属于非法盘踞小区。业委会成立且选聘相关新物业后,旧物业早已和小区业主不存在合同关系,应无理由退出小区。

与此同时,业委会表示,3月12日当天业委会就接管了小区,聘请的部分保安、保洁、专业电工等进驻小区物业开始服务。

原物业:业委会抢占管理用房

惠州市中鹏物业认为,御景花园业委会的做法也属非法抢占。物业相关负责人曹先生在4月25日受访时表示,业委会不仅仅给物业管理用房贴了封条、上了锁,还把小区的高低压配电房、水电房、电梯机房等都贴上了封条,“业委会哪里来的执法权,还贴封条?”

该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还称,业委会人员把电脑的数据线拔掉,破坏数据,把管理人员赶走,推搡前台,还把停车场的加密狗和读卡器都拿走了。

一位小区的初姓业主称,“业委会的工作人员还带着螺丝刀,撬开物业柜子的锁。物业换了很多锁。”对此,御景花园业委会副主任叶卫星称,这简直是胡说,当时很多业主在场,业委会成员不可能拿螺丝刀撬柜子,“我们都有录像”,但叶卫星并未给南都记者出具当天进入物业办公室的录像。

叶卫星认为贴封条之举根本不是抢占,而是成功收回物业用房,物业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有权使用。“当天派出所民警也在现场,我们把一些机房贴上封条也是怕有人搞破坏,因为这属于全体业主。”

焦点

业委会成立合法吗?

旧物业质疑业委会的合法性市房管局:符合规定

御景花园小区业委会的合法性,一直被旧物业中鹏物业指责。中鹏物业认为该业委会成立过程中存在贿选,且未能得到全体业主的授权,故其代表全体业主的决定不成立。但业委会称,其成立合规合法,当然能代表全体业主。

鹏达御景花园业主委员会提供的业委会备案回执存根显示,江南街道办在2015年10月9日的批复中认为,该小区业委会成立程序合法,条件符合,同意备案。

中鹏物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鹏达御景花园业主大会的选举、成立均未书面通知。另外有部分业主反映,鹏达业委会成立时,有部分不明身份的人士向众多业主发放礼品,存在贿选可能。鹏达御景花园业委会主任高院安坚决否认。

对于上述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各执一词,江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在4月25日接受受访时称,调查组以事实为依据,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出具了上述调查意见,认为御景花园的业委会成立是合法的,符合双过半要求,但是程序上筹备组不足7人,也是有瑕疵的。

惠州市房管局物管科负责人李克立表示,御景花园小区成立业委会,是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进行的,业委会成立后也在市房管局备了案,从递交的资料看,符合相关规定。

选聘新物业是否程序合法?

旧物业:开标过程走过场工作组:未“公开招标”与相关法律不符

御景花园小区业委会提供的一份惠州市鹏达御景花园物业评标得分汇总表显示,开标的时间是2016年12月10日上午和下午工作时间,但落款盖章的制表单位鹏达御景花园业主委员会的时间却是2016年12月9日,“这就意味着他们在12月9日已经做好这个表格,所谓的开标过程就是过场。”中鹏物业的相关负责人指称,相关开标过程走过场。

4月20日,惠州市房管局、江南街道办等机构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发布关于惠州市鹏达御景花园小区物业纠纷的调查意见认为:御景花园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合规,符合双过半。但在选聘新物业的程序上,采用邀请招标选聘新物业的方式,与业主大会授权的“公开招标”决定相违背,同时认定业委会确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与相关法律不符,认为业委会应该依照业主大会授权和相关法律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物业。

说法

房管局:

投票户数及房屋面积占一半以上

征求意见即合法,可解聘和选聘物业

惠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长李克立表示,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符合业主自治,符合国务院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的。在业主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只要投同意票的业主数量占小区总户数的一半以上,投同意票的业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以上,征求意见的环节就合法有效,解聘和选聘物业工作都是可以由小区业主自己来完成的。

李克立还表示,如果御景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旧物管企业如果不退出,“那我们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退出,如果不退出的话还要处罚,但问题是现阶段两方面都有意见。”

御景花园业委会副主任叶卫星表示,联合工作组的意见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小区内的招投标完全应该有小区业主决定,我们自己找管家,这份意见没有解决由业主决定自己的事的根本问题,房管局只有监督和建议权。”

御景花园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联合工作组的意见没有任何意义,该业委会选聘新物业合理合法,已经就工作组的调查结论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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