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2016年年底,成都市高新区中德英伦城邦小区业主在小区大厅商议小区业主维权事宜,期间10余名“蒙面人”拿着棍子进入对业主进行驱赶殴打,造成4名业主不同程度受伤,后打人者陆续归案,6月19日,该案在高新区法院复庭审理。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该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丁某、保安队长王某等13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案情回顾
小区业主商量维权 却遭“蒙面人”驱赶殴打
2016年12月21日晚上,成都高新区中德英伦城邦的小区业主正在小区大厅商量维权的事。见此状况,小区物业经理丁某指使该小区楼盘售楼部保安队长王某纠集保安队员,着便装、戴口罩、使用橡胶棍,强力驱散维权业主。
之后,“保安队”赶到该小区大厅,对在此商议维权事宜的多名小区业主进行殴打,造成小程等4名业主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两人的伤情经法医学鉴定为轻微伤。事后,王某在微信群中授意参与当晚殴打业主的保安次日不要到售楼部上班。被害人于事发同日向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报案,该局于次日立案侦查,后13名涉案人员陆续归案。
庭审现场
行为构成寻衅滋事 涉案13人均获刑
6月19日上午10点40分,该案件在高新区法院复庭审理,小区物业经理丁某、保安队长王某等13名被告被法警带上庭。四川新闻网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13名被告到庭后都低着头,在做最后陈述时,多名被告均表示歉意和后悔。
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致四人受伤,其中二人轻微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丁某、王某等13人的刑事责任。
在今日中午的庭审上,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十三名被告人共赔偿被害人13万元,取得了谅解。高新区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丁某(物业公司经理,主犯)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王某(物业公司保安队长,主犯)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从犯十一人(均为物业公司保安队员):张某,周某,罗某,李某,饶某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周某,阳某,雷某3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凌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