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小区业委会不满服务换物业遇阻 法院已受理该案
金春妮|2017-06-20 点击人数:249
社区头条
因不满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诗景长安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更换新物业。但该决定被鲁谷街道办事处下达了停止决定,导致新物业无法进入。《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小区业委会向石景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决定,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事件 业委会不满服务换物业遇阻

诗景长安小区业委会主任告诉记者,北宇物业在服务诗景长安小区期间存在很多问题,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利益。其中就包括停车场备案过期后,违规强收业主停车费,不交停车费不让业主进小区等。其表示,业委会要求物业进行整改,但对方一直未回复。

2016年11月5日至11月21日,业委会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就是否要求更换新物业公司,并委托业委会重新招聘新物业公司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显示有过半数的业主要求更换新物业公司。

      随后,业委会向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传达上述决议,此后,鲁谷街道办事处下达责令业委会停止依据《决议》进行相关活动的决定。北宇物业据此拒绝退出小区。鲁谷街道办事处以大会程序违规为由,建议业委会暂缓业主大会的召开。

对此,石景山诗景长安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作出的两项相关决定。目前,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

回应 物业:没有违规强收停车费

北宇物业的严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方面一直在积极整改,现在已经大部分得到解决。”6月14日,记者在诗景长安小区西区看到,小区业主的车辆可以出入自如。

严经理说,物业并没有强收停车费,小区业主长期使用地下停车库,却不按时缴纳停车费,物业有权利要求缴费。“此外,小区有临时停车位可以免费供业主停车,但是车位数量有限,在车位不能容纳更多车辆的情况下,物业出于安全考虑无法让更多车辆进入小区,并不是不让业主进小区。”小区地下停车场并不对外经营,不需要备案,物业并没有违规。

鲁谷街道办事处党群工作部称,街道现在正在收集资料应诉,一切以法律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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